问答解读:金安区中市街道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方案
一、问:什么叫公租房?
答:公租房是政府或机构拥有,以政府核定的低于市场标准的租金租赁给外来务工人员及城镇中低收入家庭。
二、问:中市街道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准入条件?
答:(一)中市街道辖区内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金安区主城区常住户口,且至少有一名家庭成员实际居住1年以上;
(2)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金安区上一年度城镇人均月可支配收入,家庭资产不超过5万元;
(3)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无住房或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5平方米;
(4)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未享受公共租赁住房保障;
(5)家庭成员间具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者抚养关系。
(二)住房困难的新就业无房职工应同时具备以下申请条件:
(1)申请人在金安区城区内就业,年龄在35周岁以下;
(2)申请人已依法办理录(聘)用手续1年(含)以上;
(3)企业职工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1年(含)以上;
(4)申请人在六安城市规划区内无房产,所在单位未解决住房且未享受公共租赁住房保障。
(三)稳定就业的住房困难外来工作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申请条件:
(1)申请人在金安区城区范围内就业,已依法办理录(聘)用手续1年(含)以上;
(2)申请人及配偶户籍地在金安区、裕安区范围以外;
(3)企业职工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1年(含)以上;
(4)申请人在金安区、裕安区行政范围内无房产,所在企业未解决住房且未享受公共租赁住房保障;
(四)符合以下条件的特殊群体:
(1)区政府引进的特殊专业技术人才;
(2)在金安区范围内工作的全国和省部级劳模、英模,荣立二等功以上的复转军人;
(3)经区政府批准的特殊住房困难群体;
(4)符合国家规定的其他特殊住房困难群体。
三、问:申请中市街道公共租赁住房所需提供材料?
答:(一)住房困难的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应当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申请书;
2、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安徽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或家庭收入证明;
4、家庭资产证明材料;
5、不动产权属证书或不动产登记查询证明;
6、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二)住房困难的新就业无房职工应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申请人与用人单位的正式录(聘)用证明材料;
4、申请人(企业无房职工)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1年(含)以上的证明材料;
5、工作单位未提供住房证明、不动产登记查询证明;
6、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三)稳定就业的住房困难外来工作人员应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申请书;
2、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申请人与用人单位的正式录(聘)用证明材料;
4、申请人(企业无房职工)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1年(含)以上的证明材料;
5、工作单位未提供住房证明、不动产登记查询证明。
四、问: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程序?
答:(一)申请。住房困难的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向户籍所在地社区提出申请;住房困难的新就业无房职工向户籍所在地社区或用工单位所在地社区提出申请;外来工作人员向用工单位所在地社区提出申请。
(二)受理。社区对申请家庭(人)的家庭成员、收入、资产、住房、工作等情况进行了解,对申请材料进行核验,符合申请条件的报街道办事处,不符合条件的书面告知申请人。
(三)审核。街道每月召开一次公租房联批联审工作领导小组工作会议,集体讨论,对申请家庭户情况进行全面审核把关。街道社区通过走访、问询等方式对申请家庭(人)的家庭人口、收入、资产、住房、工作等情况进行全面调查,对符合申请条件,公示后提出审核意见,报区民政局,不符合条件的书面告知申请人。
(四)复核。区民政局负责复核。
(五)批准。区房产管理中心将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人)报经区政府批准后纳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
五、问:补贴与租金标准是什么?
答:现行补贴标准如下:(1)城市低保家庭补贴标准为每平方米8元;城市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新就业大中专毕业生以及外来工作人员补贴标准为每平方米6元;(2)一人家庭按30平方米补助,二人家庭按40平方米补助,三人家庭按50平方米补助,四人及四人以上家庭按60平方米补助。
解读机关和解读人
解读机关:中市街道社保所
解读人:郭延文
政策咨询联系电话:0564-3310306
政策咨询地址:人民路96号,金安区中市街道办事处一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