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动回应】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和保险保费奖补政策解答
根据《关于开展2021年支持制造强省建设政策、支持中国声谷创新发展若干政策和省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现就有关社会关注度较高的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和保险保费奖补方面的问题,为便于企业理解政策,做好相关项目申报工作,说明如下:
(一) 奖补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和示范应用
1.奖补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的年份
2019年、2020年、2021年评定的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可以申报。其它年份或已享受过省、市该政策的项目,不要再申报。
2.申报材料有哪些?
除评定文件、资金申请表、申请项目资金承诺书外,还要提供:在评定时曾使用的材料:①“安徽省‘三首’产品申请报告” 扫描件、②销售合同、发票和流水扫描件、③财务审计报告、④自主知识产权相关证明材料。
首台套奖补申报项目较多,大大超出财政预算,在制造强省政策申报结束后,将组织专家评审,这些材料供专家查阅。
对于示范应用单位:需要提供② ③材料。
根据往年申报情况和今年的审计以及财政绩效评价反应出来的问题,做3点提醒:
1.严把核查关。请各市县区按照核查要求,组织现场核查,对于经营不良的、或者关联交易企业严格把关。
2.严把资料关。请按照申报要求提供资料,对于获得多项评定产品的企业,在申报奖补时,注意产品的迭代创新性,请推荐具有明显创新的产品申报奖补。
今年,审计厅开展的审计和财政厅开展的绩效评价工作中发现,一个企业获得多个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认定,但是,使用的是同一批专利技术做为支撑,对这个产品创新性提出质疑,并要求整改,相关市已经做了整改。这里,请各市做好把关。
3. 其它年份或已享受过省、市该政策的项目,不得申报。
(二)补贴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保费
1. 申报补贴单位
申请保费补贴的单位应为已经被评定为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的产品研制单位,其关联企业或贸易商不得提出申请。
2.保险费发票额度
应该按照保险合同的要求进行付款,并提供发票和相应流水。往年曾提出不低于20%的付款要求,是基于为企业减负的角度考虑,今年的绩效评价曾对20%的付款比例提出质疑,所以在通知中删除了这个比例要求。但是在实际操作中,考虑政策的惯性,仍然认可20%的最低付款比例,但是付款比例高的会排在前面。
3.补贴台套数量及金额
每一个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仅可享受一次保险补贴,并且是一台套。已享受该政策的装备研制单位不再享受补贴。最终补贴金额根据年度资金规模统筹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