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安区经济和信息化局消防安全大检查方案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细化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十五条”重要举措,确保全区社会面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根据《关于切实做好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的提示函》要求,决定在全区集中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
一、总体要求
此次检查以火灾隐患整治、公共消防设施和消防宣传为主要内容。通过落实党委政府领导责任、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工业企业主体责任,夯实消防基层基础,增强全区工业企业抗御火灾整体能力,坚决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全区工业企业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二、组织领导
区经信局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中小企业股、信息产业股、经济运行股干部为成员的工业企业消防安全大检查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组织和检查工作。
三、检查单位和检查的重点内容
检查单位:全区工业企业
(一)企业建筑物或者场所是否依法通过消防验收或者进行消防竣工验收备案,公众聚集场所是否依法通过投入使用、营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
(二)企业建筑物或者场所的使用情况是否与消防验收或者进行消防竣工验收备案时确定的使用性质相符;
(三)是否制定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四)是否组织防火检查、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重点工种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五)消防车通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室内消火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灭火器是否完好有效;
(六)是否违规使用彩钢板建筑:
(七)生产、储存、经营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八)生产、储存、经营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九)其他依法需要检查的内容。
检查组在进行检查时,要填写消防监督检查记录表,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及时进行整改,能立即改正的立即改正,不能立即改正,限期整改,限期整改不了的报区安委办,对瞒报或漏报的将按照相关消防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四、实施步骤
消防检查从2022年5月31日起至12月30日,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31日前)。各乡镇(街)、各工业企业要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和检查标准,细化分解工作任务措施和责任,并召开专门会议进行动员部署;要精心组织排查摸底,全面掌握易燃易爆企业的数量、规模、消防安全状况等基本情况。
(二)全面检查阶段(9月15日前)。在摸清底数基础上,分片区,集中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实施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促进工业企业消防安全管理规范化。要在强力督改重大火灾隐患的同时,督促各企业提交消防安全自查自改承诺书,明确落实整治责任,提高自我管理水平。
(三)总结通报阶段(12月30日前)。各乡镇(街)、各工业企业要认真梳理消防检查情况,总结经验,查找不足,研究建立常态化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区经信局对各街道和企业夏季消防检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提出评价意见和工作建议。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街道、各工业企业是直接责任主体,要将消防安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组织开展排查整治。要充分认识开展夏季消防检查工作的重要意义,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召开会议动员部署,认真抓好落实、抓出成效,提升工业企业火灾防控水平。
(二)形成齐抓共管。检查组要加强对负责的消防安全检查以及消防监管、消防宣传工作情况的组织调度,加大督查力度,会同乡镇(街)开展联合检查执法,督促整改消除火灾隐患,补齐企业消防设施欠账,摸清底数和台账,并及时上报有关情况。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乡镇(街)和企业要以“开展消防宣传进企业”精神为指导,认真开展消防宣传活动,开展消防安全“三提示”、员工掌握“一懂三会”教育培训,各单位要利用公共宣传栏、宣传橱窗等,要全面营造浓厚的氛围。
附件:金安区工业企业消防安全检查表
附件:
金安区工业企业消防安全检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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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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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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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负责人(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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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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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内容及存在隐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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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车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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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宿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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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 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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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措施 及 建 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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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查负责人签名: 联系电话:
皖公网安备 3415010200002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