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202403-00023 信息分类: 政策文件
内容分类: 综合政务,其他 发文日期: 2024-03-18
发布机构: 金安区东市街道 生成日期: 2024-03-18
来源单位: 金安区东市街道 有效性: 有效
生效时间: 2024-03-18 废止时间:
政策咨询机关: 东市街道党政办公室 政策咨询电话: 0564-3318589
称: 【其他文件】金安区东市街道关于开展“书香街社”创建活动的通知(有效)
号: 东发〔2024〕25号 词: 书香街社

【其他文件】金安区东市街道关于开展“书香街社”创建活动的通知(有效)

发布时间:2024-03-18 16:07 信息来源:金安区东市街道 阅读次数: 我要纠错 打印 【字体:  

东发〔202425

 

关于开展“书香街社”创建活动的通知

 

各社区、街直各部门:

根据金安区关于全面加强“书香”机关创建工作的要求,不断增强广大街社干部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提升街社干部自身综合素质,经研究决定,在全街范围内开展“书香街社”创建活动,现提出以下工作要求:

一、强化阵地建设

各社区充分利用自身条件,打造特色鲜明的读书平台,保证本社区至少有1间阅览室或者图书角,添置必要的图书阅览设施,街道本级充分利用会议室、文化站等资源,设置阅读角,提供舒适温馨的阅读学习环境。

二、营造浓厚氛围

营造人人乐于创建、个个奋勇争先的良好氛围。各社区结合自身实际,积极设置文化宣传栏,利用LED显示屏、户外展示牌等形式,增强书香氛围和人文气息,涵养文化底蕴。

三、每日有所学

街社干部每月阅读书本不少于1本,每天学习时间不少于1小时,按要求撰写学习心得(不少于1000/篇),巩固学习效果。各社区、街直各部门负责人要认真把关,按月报送读书心得至街道党政办。

四、每月有互动

各社区、街直各部门可结合每月支委会、党小组会、主题党日活动等有利时机,集中组织开展学习研讨,鼓励交流心得、畅谈感悟、抒发情怀,通过个人说、互相议、书记评等多种方式,增进交流。同时,每月上报学习图片、宣传图片等至街道党政办汇总。

五、每季有品评

街道根据实际情况按季度开展“读书分享会”,检验学习成效,年底将对不超过20%的学员进行评优,给予“优秀学员”表彰奖励。

(报送要求:读书心得注明撰稿人单位、姓名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彭潇潇     联系电话:0564-3318589

 

中共六安市金安区东市街道工作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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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机构:东市街道党政办公室
    咨询人:彭潇潇
    咨询电话:
0564-33185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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