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文件】六安市金安区东市街道党政办公室关于印发《东市街道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社区,街安委会成员单位、街消安委会成员单位:
现将《东市街道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金安区东市街道党政办公室
2024年7月5日
东市街道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
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加强电动自行车全链条安全监管,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按照上级部署,结合本街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贯彻落实上级精神,坚持人民至上、安全发展,系统推进电动自行车全链条安全管理。2024年开展集中整治,消除隐患,压降事故,坚决防范重特大火灾;2025年巩固成效,控降风险,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
二、重点推进
(一)着力解决设施不足、违规停放充电问题
1.推进既有小区增设设施。在各小区增设停放充电设施,应在依法征求业主同意后,按照设备管理办理相关手续,并须满足《电动自行车停车场(棚)防火技术导则》(建标函〔2024〕287号)安全条件要求。积极推广共享充电桩。加快推进停放充电设施建设,统筹纳入民生事项,列出计划安排,落实资金渠道。由各社区配合充电设施安装运营单位实施安装建设。(责任单位:各社区、物业办)
2.加强架空层使用管理。加强架空层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不得用作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因场地不足确需使用架空层作为停放充电场所的,应与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进行有效防火分隔,消防设施器材和视频监控设备须保持完好有效,实行车辆分组停放,并设置专用充电设施。各社区负责做好架空层安全巡查工作。(责任单位:各社区、物业办)
3.严查违规停放充电行为。七里站派出所、综合执法中队等部门加强联合检查,依法对“进楼入户”“飞线充电”等违规停放充电行为开展执法查处、检查劝阻和宣传提示。各社区要对区域内电动自行车堵塞占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违规行为及时采取措施制止,对拒不改正、情节严重的及时报告七里站派出所、综合执法中队等部门并协助处理。对群众举报、媒体曝光的违规停放充电行为,应及时予以纠治。(责任单位:各社区、综合执法中队、七里站派出所)
(二)着力解决非法改装屡禁不止问题
1.严查非法改装。经常性检查电动自行车销售网点和维修店铺,依法从严整治擅自改装原厂电气配件、拆改限速、外设蓄电池托架、改造蓄电池槽盒、更换大容量蓄电池等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违规回收、二次组装加工蓄电池的黑作坊,对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责任单位:各社区、七里站市场监管所)
2.加强路面执法。充分利用信息化技术手段提高识别取证能力,依法查处电动自行车未按规定登记上牌上路行驶、闯红灯、逆行、在机动车道行驶、超速等违法违规行为。结合实际开展电动自行车突出交通违法行为、反复违法行为专项治理,保持严管态势。(责任单位:六安市交通警察支队一大队一中队、各社区)
(三)着力解决违法违规生产销售问题
1.加强销售、维修门店监督管理。督促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销售、维修门店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严格核查产品合格证明、强制性产品认证等信息,电动自行车整车不得与蓄电池拆分销售,2024年8月底前完成。持续开展流通领域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凡发现销售不符合法规标准的,责令停止销售并依法实施处罚,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在2024年底前取得阶段性进展并持续推进。(责任单位:七里站市场监管所、各社区)
2.严惩售假行为。对销售假冒伪劣产品行为保持高压严打态势,加强行刑衔接,对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斩断非法销售网络链条,在2024年底前取得阶段性进展并持续推进。(责任单位:七里站市场监管所、七里站派出所)
(四)着力解决溯源追责力度不够问题
严格事故全链条溯源追责。建立应用“一车一池一充一码”识别代码和电动自行车登记信息管理系统,加强信息共享,提高事故后溯源调查能力。建立电动自行车亡人事故责任倒查机制,有关部门发现销售、改装、停放、充电等各环节的违法违规线索及时移交并配合七里站派出所开展调查,必要时开展联合执法,对造成重大影响的依法追责。(责任单位:七里站派出所、七里站市场监管所、各社区、街道综合执法中队)
三、工作要求
(一)成立工作专班。成立全街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专班,街道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街道分管同志任专职副组长,各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综合执法中队。七里站派出所、七里站市场监管所、东市城管执法大队、街道二级机构、各社区负责人为成员。街直各部门、各社区应当对此项工作安排专人负责并对下发方案组织集中学习。
(二)强化组织领导。各部门要协同配合,将此次方案落实到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建立工作机制,细化工作方案,深入研究本辖区电动自行车存在的安全突出问题,及时将发现的隐患问题向工作专班反馈,有效防范电动自行车(含三、四轮电动车)火灾、交通事故等事故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压实主体责任。各有关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依据“三管三必须”工作要求,严格履行电动自行车在流通销售、通行秩序、停放充电、拆解回收等环节的全链条安全监管职责。明确非法改装、违规停放充电等行为的执法主体、执法权限、执法依据和标准,完善部门间信息通报工作机制,强化工作合力。
(四)强化宣传教育。各社区、街道各部门要充分发挥基层组织力量的作用,加强电动自行车安全停放充电宣传和火灾案例警示教育。整治过程中,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相关措施,要及时予以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4年7月上旬)。各社区、街道各部门要明确自身工作职责。持续推进各项任务,全面启动整治工作。
(二)攻坚整治阶段(2024年7月至2025年11月)。各社区、街道各部门要在本辖区、本行业开展全面排查。落实整治措施,确保取得实效。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5年12月)。各社区、街道各部门要坚持边整治边总结。及时推广先进经验,梳理解决共性问题,健全完善全链条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各社区、街道各部门要仔细阅读《东市街道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整治任务清单》,明确任务清单负责人,并于7月8日下午下班前将附件内容上报至工作专班办公室。(联系人:曹秀娣,联系方式:18105649004)
附件:1.东市街道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整治任务清单
2.东市街道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专班联系方式
附件1:
东市街道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整治任务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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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整治任务内容 |
责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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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在各小区增设停放充电设施,应依法征求业主同意,然后按照设备管理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并满足《电动自行车停车场(棚)防火技术导则》(建标函〔2024〕287号)的安全条件要求。积极推广共享充电桩。加快推进停放充电设施建设,统筹纳入民生事项,列出计划安排,落实资金渠道。由各社区配合充电设施安装运营单位实施安装建设。 |
各社区、街道物业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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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加强架空层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不得用作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因场地不足确需使用架空层作为停放充电场所的,应与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进行有效防火分隔,消防设施器材和视频监控设备须保持完好有效,实行车辆分组停放,并设置专用充电设施。各社区负责做好架空层安全巡查工作。 |
各社区、街道物业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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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七里站派出所、综合执法中队等部门应加强联合检查,依法对“进楼入户”“飞线充电”等违规停放充电行为开展执法查处、检查劝阻和宣传提示工作。各社区要对区域内电动自行车堵塞、占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等违规行为及时采取措施制止;对拒不改正、情节严重的,应及时报告七里站派出所、综合执法中队等部门并协助处理。对群众举报、媒体曝光的违规停放充电行为,应及时进行纠治。 |
各社区、街道综合执法中队 七里站派出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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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经常性检查电动自行车销售网点和维修店铺,依法从严整治擅自改装原厂电气配件、拆改限速、外设蓄电池托架、改造蓄电池槽盒、更换大容量蓄电池等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违规回收、二次组装加工蓄电池的黑作坊。对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各社区、七里站市场监管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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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充分利用信息化技术手段提高识别取证能力,依法查处电动自行车未按规定登记上牌上路行驶、闯红灯、逆行、在机动车道行驶、超速等违法违规行为。结合实际开展电动自行车突出交通违法行为、反复违法行为专项治理,保持严管态势。 |
六安市交通警察支队一大队一中队、各社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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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督促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销售、维修门店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严格核查产品合格证明、强制性产品认证等信息,电动自行车整车不得与蓄电池拆分销售。此工作应在2024年8月底前完成。持续开展流通领域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凡发现销售不符合法规标准产品的,责令停止销售并依法实施处罚;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此工作应在2024年底前取得阶段性进展并持续推进。 |
七里站市场监管所、各社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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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对销售假冒伪劣产品行为保持高压严打态势,加强行刑衔接,对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斩断非法销售网络链条。此工作应在2024年底前取得阶段性进展并持续推进。 |
七里站市场监管所、七里站派出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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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建立并应用“一车一池一充一码”识别代码和电动自行车登记信息管理系统,加强信息共享,提高事故后溯源调查能力。建立电动自行车亡人事故责任倒查机制,有关部门发现销售、改装、停放、充电等各环节的违法违规线索,应及时移交并配合七里站派出所开展调查,必要时开展联合执法,对造成重大影响的依法追责。 |
七里站派出所、七里站市场监管所、各社区、街道综合执法中队 |
附件2:
东市街道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
工作专班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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