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202407-00014 信息分类: 政策文件
内容分类: 综合政务,其他 发文日期: 2024-07-08
发布机构: 金安区三里桥街道 生成日期: 2024-07-08
来源单位: 金安区三里桥街道党政办公室 有效性: 有效
生效时间: 2024-07-08 废止时间:
政策咨询机关: 金安区三里桥街道党政办公室 政策咨询电话: 0564-3313008
称: 【其他文件】六安市金安区三里桥街道党政办公室关于印发《三里桥街道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号: 党政办〔2024〕43号 词: 安全生产、隐患整治

【其他文件】六安市金安区三里桥街道党政办公室关于印发《三里桥街道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7-08 11:07 信息来源:金安区三里桥街道党政办公室 阅读次数: 我要纠错 打印 【字体:  

党政办〔202443

 

各社区、辖区各物业公司:

现将《三里桥街道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六安市金安区三里桥街道党政办公室

202478日         

 

三里桥街道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刻汲取近年来电动自行车安全事故教训,全面加强电动自行车全链条安全监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按照区方案要求,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提升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使用、停放、充电、报废回收等各环节安全水平。2024年我街开展集中整治,切实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2025年巩固提升整治成效,降低存量风险,严控火灾风险,推进落实电动自行车全链条安全监管,建立完善长效机制。

二、整治重点

(一)着力解决设施不足、违规停放充电问题

1.强化电瓶车新增停车场所用地的规划管控。合理安排居民住宅小区内利用公共空间设置停放场所、充电设施,在不影响周边建筑的情况下,满足消防、环保等前提下,由社区或业主委员会牵头,经业主按规定表决同意后可建设非机动车库(棚)。因既有小区场地资源紧张、无固定停放场所、无电源条件的,可合理利用周边公共开放空间设置停放场所、充电设施,依法依规办理规划、建设等手续。

2.推进既有小区增设设施。在居民住宅小区增设停放充电设施,将依法征求业主同意后,按照设备管理办理相关手续,并须满足《电动自行车停车场(棚)防火技术导则》(建标函〔2024287 号)安全条件要求。我街将积极推广共享充电柜。加快协助推进停放充电设施建设。督促物业服务企业配合充电设施安装运营单位实施安装建设。没有物业服务企业的,属地社区负责组织协调做好相关工作。

3.加强架空层使用管理。民用建筑架空层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架空层不得用作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因场地不足确需使用民用建筑架空层作为停放充电场所的,应与建筑内的通风采光井、公共部位、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进行有效防火分隔,消防设施器材和视频监控设备须保持完好有效,实行车辆分组停放,并设置专用充电设施。街道执法中队督促建筑产权单位、使用单位、居住区物业服务企业负责做好架空层安全巡查工作。

4 .规范充电费用。各社区要指导建议企业主动承建停放充电设施减收服务费。居民住宅小区充电电价一律按居民电价执行,引导企业合理确定充电服务价格标准。指导督促企业按照国家提升“获得电力 ”服务水平“三零”政策要求和相关技术标准规定做好充电设施接电服务工作。监督充电设施运营管理单位公示充电和服务价格,严禁收取任何未经公示的费用。     

5.严查违规停放充电行为。加强联合检查,依法对“进楼入户 ”“飞线充电”等违规停放充电行为开展执法查处、检查劝阻和宣传提示。街道物业办要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对服务区域内电动自行车堵塞占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违规行为及时采取措施制止,对拒不改正、情节严重的及时报告公安派出所、消防等部门并协助处理。对群众举报、媒体曝光的违规停放充电行为,应及时予以纠治。

6.强化技防物防措施应用。引导充电设施建设运营单位建立数据平台,对充电设施实时监控,2025年底前完成。鼓励充电设施运营单位和即时配送企业推广换电模式。鼓励在楼宇电梯安装智能阻止系统,积极推广“射频信号传输+视频监控 ”等技术对蓄电池进楼实行动态监控,及时发现并制止违规停放充电行为。

(二)着力解决非法改装屡禁不止问题

7.严查非法改装。街道将组织联合执法,经常性检查电动自行车销售网点和维修店铺,依法从严整治擅自改装原厂电气配件、拆改限速、外设蓄电池托架、改造蓄电池槽盒、更换大容量蓄电池等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违规回收、二次组装加工蓄电池的黑作坊,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0248月底前整治一批并持续推进。

(三)着力解决违法违规生产销售问题

8.加强销售企业监督管理。督促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销售企业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严格核查产品合格证明、强制性产品认证等信息,电动自行车整车不得与蓄电池拆分销售,20248月底前完成。

9.严惩制假售假行为。对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行为保持高压严打态势,加强行刑衔接,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斩断非法生产、销售网络链条,2024年底前取得阶段性进展并持续推进。

(四)着力解决老旧蓄电池报废回收问题

10.推动以旧换新。积极落实全省关于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统一部署,细化支持政策,协助开展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以旧换新工作。

11.完善老旧蓄电池报废回收处理体系。协助建立老旧蓄电池报废淘汰机制,落实强制性报废标准。科学规范开展废蓄电池回收处理。

(五)着力解决溯源追责力度不够问题

12.严格事故全链条溯源追责。协助建立应用“一车一池一充一码”识别代码和电动自行车登记信息管理系统,加强信息共享,提高事故后溯源调查能力。建立电动自行车亡人事故责任倒查机制,有关部门发现生产、销售、改装、停放、充电等各环节的违法违规线索及时移交并配合公安、消防等部门开展调查,必要时开展联合执法,造成重大影响的依法追责。整治期间发生电动自行车亡人火灾事故的一律提级调查。

三、工作要求

(一)成立工作专班。街道成立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专班。辖区各职能部门要协同配合,将此次方案落到实处,高度重视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成立工作机制,细化工作方案,整治工作将纳入每季度安全考评内容和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内容。

(二)强化宣传教育。各社区、街道各部门及属地职能部门要组织力量,加强电动自行车安全停放充电宣传、火灾案例警示教育。整治过程中,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相关措施,要及时予以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各社区要制定自己的方案。每月9日前报送工作开展情况及进展。(联系人:许万敏,联系方式:13505640670

附件:三里桥街道电动车整治计划时间表


附件

 

 

 

三里桥街道电动车整治计划时间表

电动车整治内容

时间安排

责任单位

备注

制定整治方案

2024.7.8

执法队及各社区

 

召开动员会

2024.7.9

执法队及各社区

 

对辖区充电桩及销售经营单位排查摸底,并建立台账。

2024.7.10--7.15

执法队及各社区

 

对辖区充电桩及销售经营单位进行检查,发现的隐患进行督导,对隐患整改做到闭环,需要职能部门处理,立即上报给职能部门

2024.7.16--8.28

执法队及各社区

 

要求物业做好充电桩规划,不足的按制度要求处理,参考16号文件精神

8月底

街道物业办及各社区

 

规范充电费用

8月底

街道物业办及各社区

 

协助规范销售平台

8月底

各社区

 

严查非法改装,制假售假

8月底

辖区相关职能部门各社区协助

 

协助老旧废旧电池处理

8月底

对应职能部门各社区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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