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金安区整治旅游行业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等问题的公告
各文旅企业、广大游客和市民朋友们:
为持续规范旅游市场秩序,优化旅游市场环境,维护游客合法权益,促进旅游业高质量发展,根据省文旅厅、市文旅局和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旅游行业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等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整治重点
1.聚焦整治强迫购物问题。重点整治旅行社和导游以言语威胁、虚假承诺、夸大宣传等方式强迫游客购买自费项目或参与购物活动,收受回扣和商业贿赂,因游客不购物或消费不达标而态度恶劣、辱骂游客乃至“甩团”、中止服务。
2.聚焦整治无证经营问题。严查旅行社未经许可经营国内、入境、出境旅游业务,或以“研学”“团建”等名义变相违规组织包价旅游活动;个人未取得导游证从事导游活动,伪造、涂改、冒用、租借导游证,未经旅行社委派私自承揽导游业务。
3.聚焦整治合同乱象问题。整治旅行社以欺骗、隐瞒事实等方式,诱导旅游者签订不规范或含有不公平格式条款的旅游合同,以及导游未按照旅游合同约定提供服务,擅自变更行程等违法违规行为。
4.聚焦整治虚假宣传问题。整治旅行社、导游通过线上线下等渠道对旅游产品或服务虚假宣传,以虚假宣传、承诺等行为欺骗、误导消费者购买不合格旅游产品的违法违规行为。
二、投诉举报方式
电话:市长热线12345;六安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场管理科:0564-3929190;六安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0564-3950089;金安区文化和旅游局:0564—3261061(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三、注意事项
各位游客和市民朋友们如发现上述不法行为,可通过上述投诉举报电话向我单位如实提供问题线索。提供的线索应尽量详细,包括违规行为的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证据(如照片、视频、票据等),举报人应提供真实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后续核实和反馈。我们将对举报人的个人信息严格保密,确保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四、温馨提示
请广大游客、市民朋友们选择正规旅行社,签订正规旅游合同,切勿轻信低价旅游广告,避免上当受骗。发生旅游纠纷时,通过合法途径解决问题。在旅游行程中,注意人身和财产安全,避免前往未开发区域,如遇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等问题,请保留相关证据(如合同、票据、录音、视频等),并及时举报。
金安区文化和旅游局将以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为契机,进一步提升旅游服务质量,希望各旅行社企业、广大游客、市民朋友们能够积极参与旅游市场的监督和管理,共同营造一个安全、舒心、文明、和谐的旅游环境。
金安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5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