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202206-00006 信息分类: 年度计划总结
内容分类: 公安、安全生产、司法 发文日期: 2022-06-15
发布机构: 金安区司法局 生成日期: 2022-06-15
来源单位: 金安区司法局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称: 六安市金安区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工作2022年工作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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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金安区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工作2022年工作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计划

发布时间:2022-06-15 10:33 信息来源:金安区司法局 阅读次数: 我要纠错 打印 【字体:  

金安区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在区司法局的正确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巩固拓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工作,主动作为,敢于担当,稳步推进安置帮教及重点人群风险管控积极防范化解社会风险,妥善处理矛盾纠纷,大力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积极开展省、市示范司法所创建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各项工作稳步推进。现将2022上半年促进法治股工作总结如下:

一、扫黑除恶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提高政治站位。一是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省、市、区关于常态化机制化开展扫黑除恶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人民群众反对什么、痛恨什么,我们就坚决防范和纠正什么”,结合司法行政工作职能、持续发挥扫黑除恶斗争“第二战场”作用,将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工作与学习党的十九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专项行动结合起来,持续加强学习、深化认识,推进常态化工作走深走实。二是制定了《六安市金安区司法局关于开展巩固拓展扫黑除恶成果专项行动方案》,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的专项行动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扫黑办,健全组织领导和办事机构。定期召开专项行动工作小组会议,学习贯彻上级会议精神,研究部署重点工作,实现常态化运行,确保扫黑除恶不停滞、不断档。三是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对标《安徽省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工作机制实施细则(试行)》,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完善本系统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工作机制,制定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规则》、《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络员职责》。

(二)加强社区矫正管理,确保涉黑涉恶社区矫正对象在管在控。一是依法开展调查评估。依法慎重做好涉黑涉恶犯罪案件被告人、罪犯适用社区矫正调查评估工作。调查评估意见未被决定机关采纳的,依法登记在案,并通报区扫黑办和检察机关。二是认真开展教育引导。对社区矫正对象开展教育引导,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宣传教育,引导和教育社区矫正对象主动交代涉黑涉恶罪行,主动检举揭发涉黑涉恶及“保护伞”线索。三是切实做好重点管控。坚持清存量与扩战果并举,加大对社区矫正对象等重点群体的管控力度,深入摸排涉黑涉恶线索。做好涉黑涉恶社区矫正对象排查认定,现我局管理的社区矫正对象中,涉黑人员0人,涉恶人员4人,对认定为涉黑涉恶的社区矫正对象,全部纳入重点管理,加大实地查访和信息化核查频次,严格外出管理和居住地变更,无脱管漏管和重新犯罪。

(三)落实帮教措施,做好安置帮教对象稳控工作。一是开展排查登记。通过开展涉黑涉恶安置帮教对象的摸排,我局共有7名涉黑涉恶安置帮教对象,全部列为重点帮教对象,并及时报告属地党委政府、通报公安机关,实现工作无缝对接,确保切实做好重点人员的稳控工作。二是落实衔接制度。对于涉黑涉恶安置帮教对象,全部做到必接必送,做到无缝衔接。对涉黑涉恶的安置帮教对象,在衔接时,全部落实了司法所长首谈制,开展谈话教育并做好记录。三是做好安置帮教。对涉黑涉恶安置帮教对象,及时登记建档,建立帮教小组,落实包保责任制,开展形势政策、法律法规、思想道德教育,预防阻止安置帮教对象被和恶势力拉拢利用。并于公安机关互通情况,形成工作合力,以便及时采取防范措施。对有实际困难的,及时协调有关部门,解决基本生活保障。四是强化日常管理。对有参与黑恶势力苗头迹象的安置帮教对象,及时列入重点人员管理,并报告属地党委政府、通报公安机关,并通过入户走访、个别谈话、重点教育等方式加强管理,同时落实包保责任制。加强人户分离涉黑涉恶安置帮教对象的“双列管”,落实委托帮教。对涉黑涉恶安置帮教对象定期进行帮教评估,严格落实托管失控安置帮教对象的协查通报制度。

(四)坚持依法办案、规范律师辩护代理。

一是加强业务培训。组织开展律师办理涉黑涉恶犯罪案件代理辩护业务培训和学习研讨,确保涉黑涉恶案件代理律师准确掌握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政策规定。二是强化监督指导。强化执业监管,引导广大律师依法有序参与专项斗争。督促律师事务所健全接案审查、请示报告、集体研究和档案管理等专项制度。三是保障合法权益。加强与政法机关的沟通协调,反映律师合理诉求,依法维护和保障律师在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辩护代理过程中的执业权利,为律师依法履行辩护代理职责提供便利。四是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政法机关在诉讼过程中发现的律师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处理,并处理情况及时通报区扫黑办。

)加强普法治理,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

    一是压紧压实普法责任。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明确重点单位扫黑除恶宣传任务,加强督促指导,强化工作责任,推动扫黑除恶斗争法律法规宣传工作落地落实,为扫黑除恶斗争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开展扫黑除恶法治宣传100余场次,发放各类法治宣传材料1万余份;充分运用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平台推送相关信息50余篇;依托法治文化阵地、法治文化一条街等载体,常态化宣传扫黑除恶斗争,营造了扫黑除恶斗争的浓厚氛围。二是加大主题宣传力度。督促指导各地各单位利用《反有组织犯罪法》实施时间节点,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扫黑除恶普法主题活动, 4月29日,金安区司法局、法宣办、扫黑办在区局内网发布通知,对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活动进行了部署和安排,并将2022年“扫黑除恶”法治宣传标语亦挂在内网通知公告栏,由各司法所根据工作需要下载使用。 同时,金安区司法局、各乡(镇、街道)司法所利用户外LED显示屏滚动宣传《反有组织犯罪法》实施的重要意义,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党中央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重大决策部署;各乡(镇、街道)司法所在辖区工作群、普法群中广泛转发图解《反有组织犯罪法》,解读“依法从严惩治黑恶犯罪”“防止未成年人遭受侵害”等内容,本次活动,全区共335次LED显示屏滚动宣传,张贴发放宣传标语46副,发放宣传册1000余份,部分乡镇司法所开展入户走访宣传,如东河口司法所在开展进村入户开展疫情防控时,结合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常态化扫黑除恶宣传等,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在我区营造了贯彻实施《反有组织犯罪法》的浓厚氛围,为我区扫黑除恶常态化、机制化开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增强了人民群众对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的认识和参与度,提升人民群众运用法律与黑恶势力作斗争的信心和能力,汇聚全社会共防共治的强大力量,夯实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法治宣传基础。三是推进农村普法宣传。指导各地进一步加强农村法治宣传栏(橱窗)、法治宣传长廊、法治图书室、法治文化墙等普法宣传阵地建设,充分利用各类普法阵地,通过图文展示、政策解读、以案释法等形式,持续加大扫黑除恶斗争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在全区农村地区形成扫黑除恶的强大的宣传声势。四是培养法治建设队伍。继续实施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分级开展乡村普法骨干暨“法律明白人”培训班,推动实现乡村“法律明白人”数量和质量双达标,充分发挥其在开展扫黑除恶法治宣传教育、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维护农民合法权益、提升农民法治素养、化解农村矛盾纠纷中的示范引领作用。五是按照金安区委安排部署,结合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部署相关股室、大队严把进入村(社区)“两委”班子审核关,杜绝村(社区)成员存在“村霸”和涉黑涉恶等问题。六是根据工作开展情况,发布了6期《扫黑除恶简报》,深入开展扫黑除恶宣传,扩大扫黑除恶成果宣传。

二、安置帮教及重点人群专项工作、远程视频探视工作开展情况。

截止2022年68日,我局衔接刑满释放人员121名,目前在册安置帮教对象共1438名,为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我局一是建立组织网络。形成了区、镇、村()三级网络为全区搞好安置帮教工作奠定了良好的组织保证。二是健全工作制度。为了使安置帮教工作逐步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我们制定了落实安置帮教工作的项制度。即:报到登记制、司法所长首谈制、档案管理制、访谈心制、跟踪考察制、工作目标责任制、例会分析制度、信息情况报告制。三是落实“必接必送”制度,我局对于即将释放的刑释人员,积极与监所对接,并与刑释人员的亲属联系,全面落实“必接必送”制度。四是深入开展对安置帮教对象的重点排查工作。季度都要对刑释解矫人员进行次全面排查,摸清基本情况,对有重新违法犯罪倾向的安置帮教对象列入重点帮教对象,由司法所、派出所、村()干部组成帮教小组,进行重点帮教,落实帮控措施。同时,对刑释解矫人员重新违法犯罪情况开展调查研究、总结经验、分析对策,以便对今后的工作进行指导强力推进安置帮教业务卷宗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安置帮教对象基础档案资料,做到一人一档。对于“人户分离”和脱管漏管的安置帮教对象,建立专门档案,认真填写走访记录,确保档案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安置帮教工作情况。对有重新违法犯罪倾向的人员列入重点帮教对象,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并通报公安派出所,制定有效应对措施。组织开展对安置帮教对象大走访大排查活动,各司法所做到对所辖重点刑满释放人员底数清、情况明、去向准。对涉黑涉恶安置帮教对象一律纳入重点人员管理,做到定期跟踪走访,认真开展深挖线索谈话教育并做好记录。强化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摸排工作,对摸排出的患有严重精神障碍的刑满释放释放人员,及时当地党委政府汇报并向公安机关通报,同时协助相关部门做好关爱帮扶。目前我局重点安置帮教对象共119名,全部建立了包保责任制,落实了管控和帮扶措施。

截止6月8日,利用远程探视云平台,办理探视申请397例,探视成功326例,下一步,将充分贯彻执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努力将远程探视工作做的更好。

人民调解工作开展情况。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司法厅和市司法局关于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活动的要求,我局一是制定了《“人民调解为人民全力护航二十大”专项活动实施方案》,对辖区内的矛盾纠纷开展定期排查、专项排查和重点排查,切实抓好矛盾纠纷及时化解,坚持“调解优先,多元化解”;健全完善各类矛盾纠纷衔接联动机制,坚持“统筹协调,部门联动”,努力形成矛盾纠纷化解新格局;对可能引发非正常上访、个人极端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的,及时预警,主动向辖区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配合做好疏导化解工作,同时积极引导群众依法维权。截止6月8日,共调解各类矛盾纠纷856件,成功849件,调解成功率达99.18%。二是加强“百姓评理说事点”建设,目前我区共建“百姓评理说事点”4个,上半年收集矛盾纠纷线索23条,化解矛盾纠纷22件,开展法治宣传16场次。三是积极开展商品房、物业和金融等领域矛盾纠纷人民调解工作,上半年共化解商品房矛盾纠纷11件,化解物业矛盾纠纷26件。

四、省、市示范司法所创建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六安市司法局《六安市司法所提档升级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20-2022)》和《省、市示范司法所创建活动方案》的要求,精心研究,周密部署,制定了《金安区省、市示范司法所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原计划召开动员部署会,因疫情原因取消,但充分利用微信等网络方式广泛宣传,为创建活动的开展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现正根据《省示范司法所评定实施细则》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实地督导个司法所完善台账资料,开展自查自纠,进行自评。经实地查验,正分类施策,定向督导,深入查找薄弱环节,集中力量强弱补短,确定施桥、双河、中店、翁墩、中市、孙岗、三十铺、城北司法所作为省示范司法所申报,各项迎检准备工作正在有条不紊进行中,确保高质量完成创建工作任务。

2022下半年工作计划

1、组织参加全市司法所业务培训班,开展形式多样的岗位练兵活动,努力提升司法所队伍整体素质和履职服务能力。

2、组织参加全市人民调解员调解技能竞赛,开展人民调解案件卷宗评比活动。根据上级安排,组织实施人民调解员等级评定。

3、组织实施“人民调解为人民全力护航二十大”专项活动,集中排查化解一批重点领域和典型突出的矛盾纠纷。

4、认真开展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组织开展安置帮教“百日攻坚专项行动”,认真做好衔接工作,扎实摸清人员底数,全力查找失联人员,深入开展矛盾纠纷调处,严格落实跟踪帮教要求,切实加强档案管理,全力护航二十大胜利召开。

5、完成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积极与人民法院、公安机关配合协作,做好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会同人民法院做好人民陪审员名单备案、全国人民陪审员选任管理系统数据及时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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