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性文件监督审查】金安区人民政府2022年第四季度规范性文件监督审查情况
为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审查工作,不断提高制度建设质量,现将2022年第四季度规范性文件监督审查情况通报如下:
规范性文件前置审查方面,未收到乡镇报送前置审查的规范性文件,共收到区本级报送前置审查的规范性文件4件,未收到区直部门报送前置审查的规范性文件;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方面,未收到乡镇备案审查的规范性文件,未收到区直部门备案审查的规范性文件。未收到行政管理相对人对区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提出的异议审查申请。
一、前置审查目录
区本级
制定部门 |
规范性文件名称 |
金安区人民政府 |
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金安区“十四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
金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金安区政府投资建设小型项目结算审核备案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
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安区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操作规程》《金安区特困人员认定实施细则》《金安区临时救助工作操作规程》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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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安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护管理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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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安市金安区火灾事故调查处理规定(试行)》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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