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安区司法局关于加强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实施办法
金司〔2022〕15号
根据区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的通知》(组干字〔2022〕79号)文件精神,结合区委组织部《关于全面推动公务员平时考核的通知》(金组字〔2021〕22号),扎实推进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确保全区非领导成员公务员(含参照管理人员)纳入考核范围,坚持注重实绩、奖惩分明、分级分类、简便易行的原则,推进公务员考核工作经常化、制度化、全覆盖。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考核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从严管理干部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识别干部,功夫要下在平时”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公务员平时考核制度,充分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进一步建立完善激励约束机制,提高公务员年度考核工作质量和效果,促进公务员队伍的全面发展。强化公务员日常工作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更好的服务司法行政工作建设发展。
二、考核对象、内容及标准
平时考核的对象为非领导成员公务员(含参照管理人员)。
平时考核紧紧围绕全区司法行政工作,以公务员的岗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依据,结合公务员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日常表现,重点考核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按照制度履行职责、行使权力,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和阶段工作目标的情况,以及承担急难险重任务、处理复杂问题、应对重大考验的表现,廉洁自律和作风建设等。
对直接面向群众的窗口单位和服务部门的公务员,要突出考核服务态度、服务质量和服务承诺兑现情况,注重了解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的实效,关注群众获得感满意度。
三、考核等次确定
考核结果设“好”、“较好”、“一般”、“较差”四个等次。其中好等次公务员人数原则上掌握在本系统参加平时考核的公务员总人数的40%以内。
派出参加学习培训、抽调参加专项工作的公务员,其平时考核由所在股室、大队,中心,司法所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安排,并以适当方式听取相关教育培训机构和专项工作牵头单位的意见。公务员援派或挂职期间,由接收单位对其进行平时考核。病、事假累计时间超过当期平时考核周期一半的公务员和新录用在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均应参加考核,不确定等次。
局派驻各乡镇扶贫工作队员的公务员,在挂职锻炼(派驻)期间的平时考核由接收单位进行考核并确定等次。
四、平时考核的程序
公务员平时考核一般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个人小结。公务员个人将考核指标和完成工作情况如实进行记载。每季度在《安徽省公务员平时考核登记表》(见附件1)对本人工作表现情况进行简要小结,交股室、大队,中心,司法所负责人审核。
(二)审核评鉴。局党组对公务员的个人小结进行审核,提出考核结果等次建议。各股室、大队,中心,司法所负责人由分管领导审核,提出考核结果等次建议;其他人员可由各股室、大队,中心,司法所负责人形成初步建议,报局党组审核提出考核结果等次建议。局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后报局党组集体研究决定。
审核评鉴应当结合日常了解、群众评价以及服务对象意见等情况,根据需要听取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对直接面向群众的窗口单位和服务部门的公务员,可以在一定范围内采取发放调查问卷、测评表等方式开展服务对象评议,防止简单依据个人小结对公务员作出评价。审核评鉴既要肯定成绩予以鼓励,又要指出不足及时帮助,明确努力方向。
(三)结果反馈。局党组在确定考核结果等次后,可以采取书面、个别谈话、会议点评等形式及时向公务员本人反馈考核结果,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提出改进要求,听取本人意见。评定为好等次的公务员,应当在全系统内公开。
(四)考核周期。按照《办法》规定和省、市、区文件通知要求,结合全系统工作实际,确定本系统公务员平时考核按季度进行。
(五)结果备案。每季度公务员平时考核结果需存档备查,局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年度将《金安区公务员平时考核结果备案表》(见附件)报区委组织部备案。
五、平时考核的结果运用
局党组要根据考核结果有针对性地加强公务员激励约束、培养教育,鼓励先进、鞭策落后,营造见贤思齐、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
好等次名额应当向基层一线、艰苦岗位公务员倾斜。
公务员在承担急难险重任务、处理复杂问题、应对重大考验时,表现突出、有显著成绩和贡献的,当期平时考核结果可以直接确定为好等次。
公务员在重大关头、关键时刻不服从组织安排,或者推诿扯皮、敷衍塞责造成不良后果的,当期平时考核结果可以直接确定为较差等次。
平时考核结果与年度考核结果挂钩。年度考核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应当从当年平时考核结果好等次较多且无一般、较差等次的公务员中产生。当年平时考核结果均为好等次的,年度考核可以在规定比例内优先确定为优秀等次。当年平时考核结果一般、较差等次累计次数超过一半的,年度考核原则上应当确定为基本称职或者不称职等次。当年平时考核结果均为较差等次的,年度考核可以直接确定为不称职等次。
平时考核结果记入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对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的公务员进行公示时,应当同步公示其当年平时考核结果等次。
六、有关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充分认识到公务员平时考核对激励鞭策公务员更好地履行职责、勤政廉政,提升公务员队伍整体素质和能力的重要意义。机关各股室、大队,中心,司法所要切实提高对平时考核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要把平时考核与年度重点工作结合起来、与推进全年各项目标任务结合起来、与开展机关效能建设结合起来,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工作落实。
(二)加强领导,规范考核。建立健全平时考核组织领导机构,成立金安区司法局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考核工作的具体实施。领导小组由局党组成员组成,组长由党组书记、局长余洋担任,副组长由党组成员、副局长江文圣,党组成员、副局长王康胜,党组成员、副局长沈义国,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芮祖尧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政工股,政工股股长黄军宁任办公室主任,副股长宋扬为专职联络员。
(三)客观公正,科学评价。平时考核等次的评定,要结合年度重点工作、平时工作、季度工作等完成情况,进行科学评价。要通过平时考核的开展,提升公务员素质、提高工作效能、树立形象。
(四)强化监督,落实公开。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实时监督;对考核结论做好监督,无论是“优秀”等次还是“不称职”等次,都要有理有据。做好考核结果公示。局二级机构事业单位金安区法律援助中心和金安区行政调解指导中心参照此办法执行。
附件:1.《公务员平时考核登记表》
2.《金安区公务员平时考核结果备案表》
2022年6月2日
附件1
公务员平时考核登记表
(20XX年XX月-20XX年XX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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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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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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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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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及 职务职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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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 事 或 分管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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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 人 小 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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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 人 小 结 |
签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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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领导 考核结果 等次建议 |
签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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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 定 意 见 |
签名或者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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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 人 意 见 |
签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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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说明 的 情 况 |
盖章或签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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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金安区公务员平时考核结果备案表
单位名称:(盖章) 考核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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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部门及职务 |
一季度考核等次 |
二季度考核等次 |
三季度考核等次 |
四季度考核等次 |
本人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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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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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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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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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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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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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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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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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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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人: 填表日期: 纪委(派驻纪检组)书记(组长): 单位主要负责人:
填表说明:1、公务员援派、挂职期间,由接收单位进行平时考核; 2、病、事假累计时间超过当期平时考核周期一半的公务员、新录用在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应参加考核,不确定等次;3、公务员平时考核等次分为“好”、“较好”、“一般”、“较差”4个等次,好等次公务员人数原则上掌握在本机关参加平时考核公务员总人数的40%以内。
皖公网安备 3415010200002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