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美好生活 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的通知
金司〔2023〕7号
关于开展2023年“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
主题宣传活动的通知
各乡镇(街),区直各单位:
根据全国、全省、全市2023年“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安排,现就开展全区2023年“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相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地各单位抓好组织实施,活动开展情况请于5月23日前报区法宣办。
一、主要内容
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法治专章,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法典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学习宣传民法典,深刻把握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公序良俗、绿色等民事活动基本原则和坚持主体平等、保护财产权利、便利交易流转、维护人格尊严、促进家庭和谐、追究侵权责任等基本要求,重点学习关于产权保护、合同履行、维护市场秩序等相关内容,为优化营商环境保驾护航,为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活动主题
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
三、活动时间
2023年5月
四、活动安排
1.区直各单位组织实施“典伴行政 依法履职”“典进社区 温暖万家”“典亮校园 护航成长”“典亮企业 助力企业”主题普法宣传活动。
牵头单位:区直各单位
2.以“民法典进农村”为重点,适时组织开展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
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
3.围绕农村干部群众法治需求和关注的热点问题,组织开展“典亮村居 振兴乡村”主题普法宣传活动,突出宣传民法典关于农业农村农民的有关规定和乡村振兴促进法、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涉农重点法律法规。
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乡村振兴局
4.落实《安徽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组织参加第六批“六安市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推动各地以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为契机,深入推进民法典学习宣传。将民法典学习宣传与乡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学法守法示范户培育等工作一体推进。
牵头单位:区司法局、区民政局、区农业农村局
5.组织全区各级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发挥示范带动作用,结合实际开展一次民法典宣传活动。统筹运用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农家书屋、乡村大讲堂、百姓说事点等平台,广泛开展以民法典宣传为重点的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
牵头单位:区司法局、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区民政局、区农业农村局
6.推进民法典宣传进机关、单位、学校、商铺、宾馆、景区、公共交通场所。
牵头单位:区法宣办、区直工委、区市场监管局、区教育局、区文旅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城管局
7.结合正在开展的全省“惠企暖企 普法先行”主题普法宣传活动,推动民法典宣传进企业活动。组织律师、执法人员、普法志愿者等进企业,围绕民法典开展集中宣传和现场咨询,为企业负责人、员工讲解合同签订、借贷担保、债权保护等问题,引导企业诚信守法经营、主动学法用法。
牵头单位:区法宣办、区经信局、区工商联
8.围绕民法典中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法律问题,组织制作和展播民法典宣传短视频。
牵头单位:区法宣办、区委宣传部、区委网信办
9.组织参加全国普法办开展的民法典知识竞答活动。组织参加六安市民法典知识有奖问答活动。
牵头单位:区法宣办,各普法责任单位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要把民法典学习宣传作为深化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的有力抓手。要制定活动方案,认真组织实施,通过各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法治氛围。
(二)加强组织策划。要结合“八五”普法中期评估,把民法典学习宣传情况作为评估重要内容,切实加强工作督导检查。结合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新闻媒体和互联网公益普法等制度,整合宣传资源,推动形成部门联动、广泛参与的民法典普法格局。
(三)注重宣传实效。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作用,综合运用“报、网、端、微、屏”等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平台,全方位、多声部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要加强新媒体、新技术在民法典普法中的运用,持续发布民法典知识问答、图解、动画、视频等宣传内容。
中共六安市金安区委宣传部 六安市金安区司法局
六安市金安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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