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性文件监督审查】金安区人民政府2023年第四季度规范性文件监督审查情况
为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审查工作,不断提高制度建设质量,现将2023年第四季度规范性文件监督审查情况通报如下:
规范性文件前置审查方面,未收到乡镇报送前置审查的规范性文件,共收到区本级报送前置审查的规范性文件2件,区直部门1件;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方面,未收到乡镇备案审查的规范性文件,收到区本级 备案审查的规范性文件2件,区直部门备案审查的规范性文件1件。未收到行政管理相对人对区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提出的异议审查申请。
区本级
制定部门 |
规范性文件名称 |
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金安区加快科技创新支持 政策试行办法》的通知 |
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金安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
办法》的通知
|
部门
制定部门 |
规范性文件名称 |
六安市金安区退役军人局 |
《关于规范退役军人技能培训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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