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金安区农村财政管理中心
一、主要职责
1、依法开展契税、耕地占用税征管工作;
2、开展创建规范化财政所建设工作;
3、管理和监督村级经费及农村五保户供养经费等转移支付资金;
4、管理和发放各项惠民补贴资金;
5、负责组织实施惠民直达工程;
6、负责乡镇政务中心建设与协调;
7、有关民生工作;
8、区委区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区农村财政管理局设4个内设机构。
1、办公室。负责乡镇财政所组织机构、业务、内部管理、队伍建设和基础设施等规范化工作,并对以上工作进行考核。
2、征管股。具体经办耕地占用税契税直接征收管理工作,相关税收法规政策的贯彻执行。
3、涉农资金管理股。具体负责惠民直达工程操作,各项涉民资金打卡发放。
4、综合股。乡镇政务中心建设,有关民生工作。
三、法人代表
杨波
四、人员
杨波 主任
李陈冀 副主任
姚道成
文元元
李 景
常啊芳
办公电话:0564-3261255/3261271
办公地点:金安区政府二楼A23、A27房间
办公时间:国家法定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邮箱:851250748@qq.com
文件下载
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