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金安区财政局国资管理中心2020年工作总结
2020年我中心围绕年初制定的工作计划,认真完成了全年的工作任务,现将主要工作总结如下:
一、国有企业管理工作
(一)强化国有企业日常监管
加强对区融资平台公司的监管,履行好出资人的监督管理职责。1、通过资产划转,将约1.9亿的经营性资产划转至区平台公司,壮大了区平台公司的资产规模,提高了国有资产的使用效益。督促区城投公司及时做好资产接管工作,按照资产情况进行分类管理,及时掌控划转至公司国有资产的运营状态和管理效果;出台《金安区乡镇公租房管理办法》,通过委托属地乡镇管理的形式,对乡镇公租房移交、承租、租金标准和使用做出相应的规定,进一步规范乡镇公租房的管理和运行。2、认真落实国有企业“三重一大”报告制度,加强对区城投公司融资业务的监管,防范风险。3、施行国有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机制,与区平台融资公司和担保公司签订经营业绩目标责任书和任期经营业绩责任书,实现业绩考核结果与薪资水平紧密挂钩,切实增强企业负责人的责任感、使命感,促进企业健康发展。4、推动平台公司转型发展。区城投公司与华景公司合作成立华章建设公司,与中石化合作经营加油站项目签约并运行。新城公司控股成立供热公司、资产管理公司,开始项目建设与运营。
(二)积极推进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
制订《六安市金安区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实施办法》,明确将区属国有企业、驻地央企、省企退休人员的人事档案移交区人社局管理;退休人员党组织关系移交乡镇、街道社区管理。召开了全区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工作推进会,组织协调区人社局、乡镇、街道社区和企业做好移交工作,截止目前已签订移交协议的国有企业共34户,其中央企17户,省属企业8户,市属企业8户,区属企业1户,移交人事档案1030人,移交党组织关系480人。
(三)落实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支持中小微企业平稳健康发展工作
根据《关于应对新型冠状肺炎疫情支持中小微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中“关于对承租国有企业经营性用房或产权为行政事业单位房产的中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免收三个月(2020年2月、3月、4月)房租”的要求,积极与相关国有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对接,认真做好政策落实工作。为我区51家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共减免房租165.92万元,其中国有企业共减免房租64.47万元,行政事业单位共减免101.45万元。
二、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工作
(一)完成2019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报告和公共基础设施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的编报工作和2020年资产月报工作。
两个年报的编制为进一步摸清全区资产家底,为政府向人大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打下了基础。通过加强对资产月报的审核,提高数据质量,动态掌握全区国有资产变动情况,及时发现资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二)完善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
在原有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对金安区中小学闲置校园校舍的资产进行排查,发现了闲置校园校舍在移交、登记、维护、处置、收益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针对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明确了整改单位和整改措施。出台了《金安区中小学闲置校园校舍综合利用方案》,为进一步盘活全区教育资源存量,加强对中小学闲置校舍的综合使用和管理奠定了基础。
(三)做好全区国有资产的配置、处置的监督工作
依据《六安市金安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暂行办法》,我中心紧密结合政府采购,进一步规范资产配置管理,从严执行配置标准,完善配置流程,杜绝超标准或重复购置。
国有资产处置严格审批程序,对有偿转让的国有资产根据《六安市金安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暂行办法》,按照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先评估后公开拍卖、拍租。
三、做好政府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工作
完善政府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出台《中共六安市金安区关于建立区政府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实施意见》,建立由财政局、自然资源局、交通局、住建局、人社局、水利局、教育局、卫健委、林业发展中心、等相关部门的联合工作机制,推进国有资产报告工作重点任务、工作举措和责任分工的组织落实,全面完整反映各类国有资产的管理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