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金安区财政局(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机构简介
金办[2019]27号
一、简介
六安市金安区财政局是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牌子。负责贯彻执行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财政行业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区委关于财政行业的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财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区财政局机关行政编制15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2名,总会计师1名,股级领导职数15名(含区委财经委员会办公室秘书股股级领导职数1名)。
二、单位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财税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财税发展战略、中长期财政规划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拟定和执行区级与乡镇级、政府与企业的分配政策。
(二)负责全区财政收支管理;负责编制年度区级财政预算草案并组织执行,组织区级总预算的执行;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区和区级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全区和区本级预算;向区人大报告全区各类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并监督其财务活动;完善转移支付制度;负责全区乡镇财政管理。
(三)负责政府非税收入和政府性基金管理;管理财政票据;按规定管理彩票基金;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
(四)负责制定国库管理、国库集中收付相关制度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和监督区级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履行对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督管理职责。
(五)负责统一管理政府性债务,执行国家政府性债务管理的制度和政策,拟订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防范财政风险。
(六)负责办理和监督区级财政支持经济社会发展各项资金支出、区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区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组织实施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负责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的财政管理。
(七)负责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区级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等支出;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务管理的相关制度办法;编制区级社会保障资金预决算草案。
(八)负责制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按规定负责区级相关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对国有资本收益的收缴入库进行监督。
(九)负责管理全区的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负责有关经济鉴证类社会中介机构及其执业人员的资质管理,指导和监督其业务活动;承担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管理有关工作;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
(十)负责监督检查财税法律法规及财政政策执行情况,检查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十一)落实民生工程实施方案及配套措施;协调解决民生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现的矛盾和问题;组织民生工程综合监督检查和专项监督检查。
(十二)根据区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实施区属企业国有资产监督和管理工作。
(十三)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制定考核方法;通过预算控制、产权监督、审计和稽核等,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维护国有资产出资人权益,促进所监管企业履行社会责任。
(十四)指导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负责国资国企管理体制的研究,对国资国企改革发展提出意见建议;研究编制所监管企业改革发展规划,推进国有企业改革重组,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
(十五)通过法定程序对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进行任免或建议任免、考核;拟定所监管企业业绩奖惩办法;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制度。
(十六)参与制定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办法,依照法律权限范围,对全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十七)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内设机构:根据“三定”方案,金安区财政局内设机构有:办公室(人事教育股)、综合股、预算股(区委财经办秘书股)、国库股、经济建设股、公共支出股、农业股、社会保障股、企业股、会计股、监督检查局(政策法规股)、政府债务管理办公室。
四、办公地址:六安市佛子岭路金安区政府四楼
五、办公时间:国家法定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六、办公电话:0564-3261100、3261330
七、单位负责人:刘岩松
皖公网安备 3415010200002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