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202403-00014 信息分类: 防范化解重大风险
内容分类: 综合政务,其他 发文日期: 2024-03-18
发布机构: 金安区财政局 生成日期: 2024-03-18
来源单位: 金安区财政局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称: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安徽监管局推动定制型商业补充医疗保险“安徽惠民保”上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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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安徽监管局推动定制型商业补充医疗保险“安徽惠民保”上线

发布时间:2024-03-18 16:33 信息来源:金安区财政局 阅读次数: 我要纠错 打印 【字体:  

联合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医保局等4部门印发指导文件,一是首次明确补充商业医疗保险省级统筹“三统一”标准,即统一产品、统一承保、统一服务。二是参保和赔付标准不与年龄、疾病等风险挂钩,团体版在个人版基础上进一步降低免赔额,提高赔付比例,满足企事业单位团体参保需求。三是采取与基本医保同步参保、允许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余额缴纳保费、落实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等8项配套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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