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22653101210200080/201912-00002 信息分类: 对就业困难人员实施就业援助
内容分类: 其他 发文日期: 2026-01-04
发布机构: 金安区人社局 生成日期: 2026-01-04
来源单位: 区人社局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称: 【办事指南】公益性岗位补贴发放办事指南
号: 词:

【办事指南】公益性岗位补贴发放办事指南

发布时间:2026-01-04 16:22 信息来源:区人社局 阅读次数: 我要纠错 打印 【字体:  

    一、办理依据

   1、《就业促进法》第五十三条 政府投资开发的公益性岗位,应当优先安排符合岗位要求的就业困难人员,被安排在公益岗位工作的,按照国家规定给予岗位补贴。

   2、《落实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有关政策》(皖人社秘〔2016〕79号):七、公共就业创业服务资金保障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可从就业专项资金中,安排一定的扶持公共就业创业服务资金,按规定用于人力资源市场网络、创业大赛、公益性招聘活动等支出。

   二、承办机构

   金安区人才综合服务中心

   三、服务对象

   就业困难人员

   四、申请条件

   符合《劳动合同法》中规定的用工单位

   五、申报材料

   1、公益性岗位补贴申报表

   2、社保明细(单位缴纳部门需征缴中心盖章)

   3、工资发放花名册

   4、岗位补贴花名册

   5、个人社保卡复印件

   6、单位对公账号。

   六、服务流程

   1、窗口受理;

   2、提交申请材料;

   3、人社财政部门审核后打卡发放、

   七、办理时限

   符合条件且资料齐全,即时办结。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

   九、咨询方式

   0564-5150760

文件下载
政策咨询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

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