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指南】公益性岗位补贴发放办事指南
一、办理依据
1、《就业促进法》第五十三条 政府投资开发的公益性岗位,应当优先安排符合岗位要求的就业困难人员,被安排在公益岗位工作的,按照国家规定给予岗位补贴。
2、《落实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有关政策》(皖人社秘〔2016〕79号):七、公共就业创业服务资金保障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可从就业专项资金中,安排一定的扶持公共就业创业服务资金,按规定用于人力资源市场网络、创业大赛、公益性招聘活动等支出。
二、承办机构
金安区人才综合服务中心
三、服务对象
就业困难人员
四、申请条件
符合《劳动合同法》中规定的用工单位
五、申报材料
1、公益性岗位补贴申报表
2、社保明细(单位缴纳部门需征缴中心盖章)
3、工资发放花名册
4、岗位补贴花名册
5、个人社保卡复印件
6、单位对公账号。
六、服务流程
1、窗口受理;
2、提交申请材料;
3、人社财政部门审核后打卡发放、
七、办理时限
符合条件且资料齐全,即时办结。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
九、咨询方式
0564-51507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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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皖公网安备 3415010200002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