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金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第四季度行政执法结果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行政相对人代码_2(工商注册号) | 法定代表人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类别 | 处罚内容 | 罚款金额(万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处罚有效期 | 公示截止期 | 处罚机关 |
六安市山度士酒吧有限公司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91341500MA2PLKP95Q | 341500000314570 | 陈德彬 | 金人社监罚 〔2023〕2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二十五条 | 六安市山度士酒吧有限公司招用已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其行为涉嫌违反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六十一条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二十五条:“违反本法第六十一条规定的,由文化和旅游、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十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或者吊销营业执照、吊销相关许可证,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罚款 | 罚款 | 经调查,六安市山度士酒吧有限公司存在下列主要违法行为:六安市山度士酒吧有限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存在招用未成年人的违法事实,在2022年4月-10月期间,招用未成年人谢伟忠从事酒吧气氛组工作。 以上事实有: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检察院讯问笔录,六安市公安局裕安分局询问笔录,执法人员检查照片等证据为证。 六安市山度士酒吧有限公司的行为已违反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六十一条:“营业性娱乐场所、酒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不得招用已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的规定。 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二十五条:“违反本法第六十一条规定的,由文化和旅游、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十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或者吊销营业执照、吊销相关许可证,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罚款”。规定,拟对六安市山度士酒吧有限公司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处以5000元人民币的罚款。 |
0.500000 | 2023/11/20 | 2025/11/20 | 处罚决定日期+3年 | 六安市金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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