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安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明白纸
1、什么是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是根据国家《社会保险法》建立的,由政府组织实施、城乡居民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保障城乡居民老年基本生活的一项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2、哪些人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凡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均可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3、如何办理参保手续?
符合参保条件的城乡居民,需携带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地村委会或乡镇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所或金安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人社窗口办理参保手续。也可直接在安徽省人社厅网上办事大厅、皖事通APP等网上办理参保手续。
4、参保缴费标准及其政府补贴是多少?
缴费标准设为每年200元-6000元15个档次。政府鼓励多缴多得、多缴多补,缴200元补贴40元、缴300元补贴50元、缴400元补贴60元、缴500元补贴70元、缴600元补贴80元、缴700元补贴90元、缴800元补贴100元、缴900元补贴110元、缴1000元补贴120元、缴1500元补贴150元、缴2000元及以上补贴200元。
5、困难人群参保可享受哪些政策?
对独生子女死亡或伤残(三级以上)后未再生育夫妻(女方年满49周岁)、节育手术并发症人员(三级以上),区财政分别按照每年1000元、500元的标准为其代缴养老保险费,并按代缴养老保险费档次给予补贴。
对重度(二级以上)残疾人、低保户、特困人群,区财政按照每年200元的标准为其代缴养老保险费,并按代缴养老保险费档次给予补贴(上述人员如有多重身份的,只能选择一种身份进行代缴)。
6、如何办理补缴保费手续?
参保人距规定领取年龄(60周岁)不足15年的,应逐年缴费,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距规定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参保人办理补缴费手续,需携带身份证件,前往户籍地乡镇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所(或者是金安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人社窗口)进行补缴费系统申报后,再通过微信小程序、支付宝APP、皖事通APP进行保费缴纳。
7、如何办理个人资助缴费?
金安区已实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集体补助政策(含社会/个人/子女资助缴费),即参保人本人缴费后,社会(或个人或子女)可资助参保人缴费以增加个人账户积累,集体补助金额不超过6000元/年,该政策仅限当年度缴费且无政府补贴。
8、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养老金由哪些部分构成?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自2025年7月1日起,基础养老金标准为205元/月)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组成,支付终身。
9、参保人员死亡的,是否有丧葬补助金?
参保人员在缴费或待遇领取期间死亡的,其个人账户资金余额(含个人缴费、政府补贴及其利息)可以依法继承,并一次性支付丧葬补助金,丧葬补助金标准为8个月的基础养老金。
10、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如何衔接?
同时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达到职工法定退休年龄时,符合领取职工养老保险待遇的,可以申请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转入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不符合领取职工养老保险待遇的,可以申请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应向职保归集地提出衔接申请,也可登录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掌上12333、电子社保卡等互联网渠道,填写转移申请信息。
咨询电话:0564-5150526
金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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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安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