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拟申报记功奖励的公示(三)
为激励广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担当作为、干事创业,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规定》(人社部规〔2018〕4号)、《关于贯彻落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规定有关工作的通知》(皖人社发〔2020〕26号)等文件精神,经单位申报推荐,拟对程塑、李勇2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申报记功奖励,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5年10月15日至10月21日),公示期间如有不同意见,可以书面、电话形式或当面向金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核奖惩培训股反映。监督电话:0564-5150517,5150507。
六安市金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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