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322653101210200070/201912-00003 信息分类: 创业服务
内容分类: 其他 发文日期: 2026-09-04
发布机构: 金安区人社局 生成日期: 2026-09-04
来源单位: 区人社局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名称: 【办事指南】创业担保贷款
文号: 关键词: 创业担保贷款申请及贴息办理服务指南

【办事指南】创业担保贷款

发布时间:2026-09-04 14:41 信息来源:区人社局 阅读次数:次 我要纠错 打印 【字体:大 中 小】

  一、办理依据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皖政〔2015〕82号)“9,支持创业担保贷款发展。对符合条件的城乡创业者,可在创业地申请最高额度15万元的担保贷款。”

  二、承办机构

  金安区劳动就业管理中心

  三、服务对象

  创业人员

  四、申请条件

  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凡有创业意愿、创业能力和创业条件的,经工商登记注册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定代表,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个人工商户,均可在创业所在地申请小额担保贷款。

  五、申报材料

  1、借款人有效身份证件;

  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六、服务流程

  1、申请:个人携带营业执照、《就业创业证》、身份证、夫妻双方户口本、场地证明等到经营所在地区人社局领取并填写《个人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推荐表》,由工作人员审核后签署意见并盖章;

  2、审批:银行审批符合条件予以发放;

  3、贴息:区财政局对符合规定的审核确认后予以贴息。

  七、办理时限

  7个工作日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

  九、咨询方式

  电话:0564-5150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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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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