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202009-00009 信息分类: 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和创业开业指导
内容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社保,其他 发文日期: 2026-09-04
发布机构: 金安区人社局 生成日期: 2026-09-04
来源单位: 金安区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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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办事指南】创业开业指导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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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指南】创业开业指导办事指南

发布时间:2026-09-04 14:42 信息来源:金安区人社局 阅读次数:次 我要纠错 打印 【字体:大 中 小】
   1、事项名称:创业开业指导
   2、事项简述:(1)《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0号)第十五条: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提供下列服务,不得
收费:……(二)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和创业开业指导……。
   (2)《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23号)(十七)……强化公共就业创业服务。
   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的创业服务功能,充分发挥公共就业服务、中小企业服务、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等机构的作用,
   为创业者提供项目开发、开业指导、融资服务、跟踪扶持等服务,创新服务内容和方式……。
   3、办理条件:有创业愿望的城乡各类劳动者;从事个体经营或合伙经营的登记失业人员;已创办企业的创业者等。
   4、提交材料:无须提交材料
   5、办事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6、办理机构及地点:六安市金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楼
   7、咨询查询途径:0564-5150756
   8、监督投诉渠道:0564-5150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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