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202312-00008 信息分类: 其它文件
内容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其他 发文日期: 2023-11-24
发布机构: 金安区住建局 生成日期: 2023-11-24
来源单位: 金安区重点工程处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称: 关于印发《金安区2023年住建领域冬季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号: 金住建〔2023〕 147 号 词: 住建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关于印发《金安区2023年住建领域冬季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1-24 09:40 信息来源:金安区重点工程处 阅读次数: 我要纠错 打印 【字体:  


各乡镇街,区直有关单位,局属有关单位机关各股室金开区建设局在建项目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城镇液化气站,建材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深入排查住建领域风险隐患,按照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部署,我局制定了《金安区2023年住建领域冬季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六安市金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1月24


 

金安区2023年住建领域冬季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山西吕梁“11·16”火灾事故的重要指示和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加强我区今冬明春各项安全生产防控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部署,举一反三深入开展建筑施工、自建房、群租房、燃气安全隐患排查,结合我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行业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紧密结合《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深入排查重点行业领域风险隐患的通知》(皖安办〔2023〕72号)、《六安市2023年冬季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总体方案》(六市安〔2023〕18号)要求,全面排查住建领域风险隐患,完善应急预案和防范措施,推动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有效防范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降低各类突发事件发生率,确保全市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

二、主要内容

(一)建筑施工安全。全覆盖排查全建筑施工工地,查看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主要包括是否建立消防安全管理组织机构,是否定期开展消防应急演练等;查看建筑市场行为情况,主要包括项目是否存在转包、无资质施工、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查看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起重机械、临时用电、防高坠等各项安全技术措施落实情况,主要包括重大事故隐患排查实不实,危大工程管控到不到位等;查看《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11)各项消防安全措施落实情况,主要包括总平面布局、建筑防火、临时消防设施、防火管理等是否符合要求,重点排查工人宿舍、临时办公室、食堂(含厨房)等易发生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场所,是否存在私接乱拉电线和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等;查看《金安区建筑施工领域动火作业安全专项整治方案》落实情况,主要包括动火作业审批和监护情况、动火作业持证上岗情况、动火作业培训和技术交底情况、施工一线操作人员的消防安全培训情况等是否符合要求。

(二)自建房安全。查看各乡镇(街道)推进隐患经营性自建房工程措施进程,是否定期对暂未采取工程措施的隐患经营性自建房管控情况进行“回头看”,做到“人不进危房,危房不进人”;查看非经营性自建房隐患鉴定、整改销号进度情况,是否对符合销号条件的隐患自建房进行销号,采取管理措施的隐患自建房屋管控措施是否落实到位;查看各乡镇(街道)自建房管理平台录入信息动态调整情况,是否对前期录入不准确信息进行动态调整。

(三)群租房安全。查看行业主管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责任履行情况,包括是否建立工作机制、开展工作部署等;查看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出租人、承租人、房地产经纪机构和物业管理单位是否落实安全责任;查看隐患消除情况,是否建立隐患房屋台账,是否制定落实整改措施;查消防设施情况,是否满足消防要求等。具体按《关于开展2023年全市群租房安全专项整治督导工作的通知》(六建质函〔2023〕762号)执行。

(四)燃气安全。执行扎实做好年终岁尾燃气安全工作,深入开展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突出餐饮饭店、商业综合体、摊群点、高层建筑、居民小区及自建房地下室、半地下室、储藏室、车库、地下车库等违规使用燃气的高风险场所,聚焦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储存、充装、配送、使用各环节的全链条集中攻坚整治,严厉打击问题气、问题瓶、问题阀、问题管、问题网、问题环境等违法违规行为。对第一阶段督导检查整改情况“回头看”;查看各乡镇(街道)依托专项整治信息系统开展安全检查情况,重点核查餐饮企业排查率、隐患整改率和排查整治质量;查看各乡镇(街道)排查整治是否做到全覆盖、无死角,是否存在盲区漏洞和薄弱环节等问题;查看各乡镇(街道)开展瓶装液化气专项治理行动,严厉打击无证经营、向无证经营单位转供燃气、跨区域非法运输瓶装液化石油气、违法充装、充装过期瓶和报废钢瓶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查处情况。查看各乡镇(街道)餐饮用户安全监管,督促餐饮经营单位严格落实安全用气责任,强化燃气安全宣传教育,普及燃气安全使用知识、增强居民用气安全意识情况。具体依据《六安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六安市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安委〔2023〕12号)执行。

三、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11月26日前)。各责任单位(股室)根据本方案,结合金安区住建领域安全生产特点和工作实际,制定专项行动具体工作安排,全面动员部署,压实工作责任。

(二)排查整治阶段(11月27日至12月31日)。各责任单位(股室)要结合自身实际,紧盯重点环节、危险部位,督促企业(责任主体)全面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同时组织执法人员进行一次全方位、全过程的隐患排查,建立隐患排查台账、明确整改责任人,迅速落实整改措施。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隐患,要做到边查边改、立行立改;对于一时无法彻底整改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整治过程中,对排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要严格履行执法程序,依法实施行政处罚。住建局成立督导检查组,自11月29日起,对排查整治情况进行督导。

(三)总结提升阶段(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月31日)。全面总结排查整治取得的成效,系统梳理好经验、好做法,健全完善长效工作机制。对排查整治阶段发现的突出问题和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情况,要适时开展“回头看”,确保隐患整改消除到位。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责任单位(股室)要将本次专项整治行动作为年终岁尾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同时结合住建领域重大事故隐患、起重机械、有限空间、深基坑、施工车辆等专项行动进行统筹部署,主要负责同志要牵头抓总,带头深入一线,管负责同志要拿出主要精力抓好具体落实,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全力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要层层压实工作责任,明确专人负责,加强统筹调度。

(二)强化隐患整改。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对排查发现的各类隐患,要及时建立隐患台账,做到“整改一处、销号一处”;对风险等级高、短时间不能消除的隐患,要明确专人盯防,按规定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并在限定时间内整改到位。

(三)严格责任落实。严格执行“谁检查、谁签名、谁负责”,对明明有问题却查不出或查出后跟踪整改不到位的执法人员,严肃追责问责,导致事故发生、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四)做好部门协同。责任单位(股室)要按照《六安市2023年冬季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总体方案》(六市安〔2023〕18号)文件要求,结合自身职责,配合其他行业主管部门做好隐患排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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