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202401-00026 信息分类: 管理制度
内容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统计,通知 发文日期: 2025-01-07
发布机构: 金安区住建局 生成日期: 2025-01-07
来源单位: 金安区住建局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称: 关于印发《金安区住建局财务管理制度》的通知
号: 词:

关于印发《金安区住建局财务管理制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1-07 10:18 信息来源:金安区住建局 阅读次数: 我要纠错 打印 【字体:  

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

为严格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关于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的通知》(金纪〔2023〕60号)要求,加强财务管理,规范公务接待、招商引资、公务出差等费用审批及报销程序,对《金安区住建局财务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六安市金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月16日

  

金安区住建局财务管理制度

 

一、为规范单位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和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工作任务完成,按照《行政单位财务规则》(财政部第113号令)和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单位的财务活动在单位负责人领导下,由计划财务股统一管理、核算并出具财务报告。按照预算管理级次申报预算,并按照批准的预算组织实施,严格执行预算,按照收支平衡原则合理安排各项资金,不得超预算安排支出,定期将预算执行情况向本级财政部门报告。

计划财务股设会计主管和出纳两个岗位,会计主管和出纳分别按岗位职责履职。

三、单位取得各项收入,按照财务管理要求,分项如实核算,将各项收入全部纳入单位预算,统一核算,统一管理。

四、财务支出管理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开支范围及标准,不得擅自扩大开支范围、提高开支标准。将各项支出以项目形式纳入预算项目库,项目资金专款专用,独立核算。

财务审批程序:经手人负责将票据进行分类整理,填写经费报销审批单,经手人(证明人、验收人)在票据上签字说明,部门负责人审核,分管领导签字,局长审批。大额资金支出必须经过会议研究决定。

报销凭证必须真实、合法、有效、完整,必须具备以下要素:1.凭证名称;2.填制凭证日期及经济业务内容;3.填制和接受凭证的单位或个人签章;4.报销凭证须有经手人、证明人、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签字;5.发票后附件清单齐全。

采购物品或拨付下属单位经费时,需将资金直接拨付给销货单位或下属单位。

五、公务接待严格执行《中共六安市金安区委办公室 六安市金安区政府办公室转发〈区纪委、区监察局、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务接待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金办〔2016〕25号)要求,严格规范公务接待费审批程序,按规定填写“三单一函”,控制公务接待费支出,保证支出不超预算,不扩大支出范围。招商引资接待须向区招创中心报备,凭“三单一函”和招商引资活动报备单报销相关费用。

六、公务出差严格执行区财政局《关于印发〈六安市金安区区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办〔2014〕170号)和《金安区财政局关于调整金安区区直机关差旅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2021〕178号)规定,规范填写差旅费审批单,报领导审批。严格执行差旅费开支范围和标准,超范围、超标准或未经批准的差旅费用一律由个人承担。     

七、业务用车严格执行《金安区公务用车管理使用办法》规定,统一纳入公车平台管理,实行停放、加油、维修和保险定点管理。

八、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管理制度,设置国有资产台账,加强和规范资产配置、使用和处置管理,维护资产安全完整。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清查盘点,保证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九、加强对暂存款项的管理,不得将应当纳入单位收入管理的款项纳入暂存款项,对各种暂存款项及时清理、结算。

十、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经济责任制度、财务信息披露制度等监督制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做好涉密事项的财务管理工作。遵守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依法接受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

 

文件下载
政策咨询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

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