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202404-00015 信息分类: 职责权限依据
内容分类: 综合政务,其他 发文日期: 2024-04-08
发布机构: 金安区住建局 生成日期: 2024-04-08
来源单位: 金安区重点工程处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称: 六安市金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执法职责、依据、执法程序、监督途径
号: 词:

六安市金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执法职责、依据、执法程序、监督途径

发布时间:2024-04-08 09:37 信息来源:金安区重点工程处 阅读次数: 我要纠错 打印 【字体:  

行政执法主体 : 六安市金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行政执法依据 : 六安市金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权责清单实施依据

救济渠道 :

行政复议 :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不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情形),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向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监督举报方式 : 监督举报电话 : 0564-3266793。


链接:六安市金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权责清单(2023年版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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