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金安区住建局2024年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项目背景及主要内容:该项目是为我局下属已取消收费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六安市金安区建筑管理处、六安市金安区墙体材料革新建筑节能推广中心、六安市金安区建材工业管理处(以下简称“三办”)拨付的人员工资及办公费用。“三办”承接全区乡镇工程建设管理、施工质量监督、竣工备案、混凝土(砂浆)搅拌企业日常监督,督促搅拌企业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及安全生产、墙体材料革新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的推广应用和管理等工作。职责范围广,工作强度大,取消收费后不能维持运转。经政府同意每年从“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中安排400万元用于“三办”包干使用。
项目实施情况、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该项目在“三办”编制的年度预算的基础上进行核拨,当年全部支付,不存在拖欠及挪用的情况。
(二)项目绩效目标。包括总体目标和阶段性目标。
项目总体目标:足额拨付经费,保障“三办”人员工资、保险及日常办公费用,维持机构正常运转,保证职能运行。
阶段性目标:该项目经费预算拨款到账时,要求“三办”编制年度预算,进行核拨。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绩效评价目的:对“三办”全年包干经费在拨付流程上、执行效率上开展自评。
绩效评价对象及范围:扬尘治理、建筑节能推广及市场管理费(自收自支人员工资)项目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附表说明)、评价方法、评价标准等。
绩效评价原则:客观性原则、易于操作原则
绩效评价方法:按项目指标体系,从项目产出指标(含数量、质量、时效、成本)、效益指标(社会、可持续)及满意度指标3个环节进行评价。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按照评价方案细化评价工作计划,依据评价指标体系收集相关数据;开展资金使用情况调查工作;撰写绩效评价报告。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附相关评分表)
我局高度重视该项财政资金的支出绩效,从预算、执行等流程层层把关,严格按照部门预算进行部门整体支出。项目资金按照项目申报的实施方案组织实施,并责成项目实施股室加强日常监督,依据相应的资金管理办法切实做到项目资金专款专用,无截留、无挪用等现象。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
该项目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及区财政部门要求填报预算,没有超标准申报等情况。
(二)项目过程情况。
该项目执行过程中不存在截留、拖延支付等情况,执行时效性强,拨付质量高。
(三)项目产出情况。
该项目年内全部拨付359.63万元,执行率89.91%,基本保障了“三办”人员工资保险待遇及维持单位正常运转。
(四)项目效益情况。
该项目为保运转保民生项目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对项目资金的绩效评价重视不够。注重项目资金的争取、项目建设工作,对项目资金的后续绩效评价工作重视不够。今后要依据单位实际认真开展绩效评价工作。
六、有关建议
无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