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202307-00020 信息分类: 其它文件
内容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通知 发文日期: 2023-07-06
发布机构: 金安区水利局 生成日期: 2023-07-06
来源单位: 金安区水利局
生效时间: 2023-07-06 废止时间: 暂无
称: 六安市金安区水利局关于印发防溺水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号: 六金水〔2023〕214号 词: 防溺水

六安市金安区水利局关于印发防溺水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7-06 15:39 信息来源:金安区水利局 阅读次数: 我要纠错 打印 【字体:  

六金水2023214

 

局属各单位、有关项目法人:

根据省六安市水利局《关于做好中小学生防溺水工作的通知》、六安市教育局《六安市学校安全生产专项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六安市贯彻落实预防中小学生溺水新十条措施任务清单〉的通知》(六教秘〔202364号)、区委区政府办关于印发《金安区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金办〔202326号)相关文件精神,为切实加强全区水利行业防溺水工作,严防溺水事件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排查整治水利行业存在的防溺水安全隐患,健全防溺水工作体系,着力解决防溺水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坚决遏制群体性溺水事件发生。

二、组织机构

为切实做好防溺水工作,决定成立金安区水利局防溺水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长:徐运明   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江     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潘晓如   党组成员、副局长

    党组成员、副局长

    党组成员、工会主任

朱国富   党组成员、水保中心主任

张应文   党组成员、总工程师

 员:吴     张中泽   唐德武   傅维道  

            孟祥久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质安站张应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职责分工

(一)局属杭淠所、木厂所、河道管理负责排查各自所辖的河流、渠道、水库、涵闸、泵站等安全隐患及设置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

(二)各项目法人单位、机关相关股室负责在建项目和管理辖区内防溺水隐患摸排及警示标志设置,指导施工企业加强现场安全监督,尤其注意施工范围内积水深的基坑,防范外来无关人员和中小学生进入作业区。

四、工作措施

(一)开展宣传教育。通过广播、条幅等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宣传,在河道、水库的醒目位置设置警示牌,对周边居民进行宣传,提醒学生家长强化对孩子的防溺水教育,注意对孩子加强管理与监督,防止青少年儿童私自下水。同时普及预防溺水常识和溺水救护方法等各类安全知识,切实提高青少年的自我防护意识,营造全社会参与防溺水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排查整治隐患。有关单位在接到本通知之日起,要迅速行动起来,对全区水利行业所辖水域进行全面排查,能整改的要马上整改,一时不能整改的要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时限按相关规定设立安全警示标志标牌及救生装备。确保不留死角、不漏一处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学生防溺水工作,组织开展防溺水专项工作,按照职责分工,落实防溺水各项工作措施,确保防溺水工作深入开展、取得实效。

(二)加强监督巡查。建立健全安全巡查机制,对溺水事件多发期、节假日、高温天气、主汛期等重点时段及重点河段、隐患水域实施全方位管理。安排人员进行日常巡查,规范值班值守,明确责任人、责任河段,增加巡查次数,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梳理核查,建立巡查记录台账,严防溺水事件发生。

(三)完善基础设施。各单位要在所管辖的水域、水利建筑工地内配备警示标语、标牌、护栏、救生圈、救生绳、救生竿等。尤其是对渠道节点、涵闸、泵站、淠河、丰乐河上的险工险段处,河道采砂点和龙潭河水库进行全面检查,对老旧破损的安全警示牌要及时更换。

(四)强化信息报送。一旦发生溺水事件,要按照规定程序报告,对迟报、漏报、瞒报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六安市金安区水利局

2023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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