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202305-00043 信息分类: 河(湖)长制工作
内容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通知 发文日期: 2024-01-01
发布机构: 金安区水利局 生成日期: 2024-01-01
来源单位: 金安区水利局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称: 六安市金安区水利局关于印发《六安市金安区河湖长效管护制度》的通知
号: 词:

六安市金安区水利局关于印发《六安市金安区河湖长效管护制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1-01 12:59 信息来源:金安区水利局 阅读次数: 我要纠错 打印 【字体: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河湖管护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河湖长效管护工作,提高河湖管护水平,改善河湖水环境面貌,结合我区实际,现印发《六安市金安区河湖长效管护制度》,请对照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六安市金安区水利局

                                                                                    2023年5月5日

 

 

 

 

六安市金安区河湖长效管护制度

 

一、管护指导原则

按照“管养分离”原则,设立区级河长的河湖管护由区水利局采取市场化运作、公开招标采购服务的方式进行管理、维修养护。

二、管护标准

按照“河湖堤坝整洁、无耕植、无垃圾、无乱建,穿堤涵闸、泵站等工程得到有效维护;河湖水面及滩地无乱堆、无乱采,无水面漂浮物”标准,努力实现“水清、河畅、堤固、岸绿、景美”的目标。

三、管护范围

管护范围为16条设立区级河长的河渠的管理范围,合计管护河渠长度435.91km,其中分干渠以上灌溉渠道6条、50km2以上河流10条。其中:

1.淠东干渠:全长29.28km,流经清水河街道、城北镇、木厂镇、马头镇;

2.瓦西干渠:全长27.33公里,流经三十铺镇、东桥镇、翁墩乡;

3.木北分干渠:全长9.63km,流经木厂镇、淠东乡、马头镇;

4.淠杭干渠:全长37.56km,流经三十铺镇、先生店镇、椿树镇、中店镇、孙岗镇、张店镇、施桥镇;

5.双河分干渠:全长17.81km,流经椿树镇、孙岗镇;

6.杭淠分干渠:全长21.78km(含沟通段),流经施桥镇、双河镇。

7.陡涧河:全长21.9km,流经木厂镇、翁墩乡;

8.新三源河:全长11.74km,流经木厂镇、淠东乡、马头镇;

9.东淝河:全长30.23km,流经三十铺镇、东桥镇;

10.长堰河:全长25.82km,流经椿树镇、孙岗镇;

11.思古潭河:全长49.96km,流经孙岗镇、先生店镇、双河镇、施桥镇、中店镇、张店镇;

12.枯水河:全长16.3km,流经中店镇、先生店镇、孙岗镇;

13.张母桥河:全长52.9km,流经双河镇、施桥镇、东河口镇、毛坦厂镇;

14.张家店河:全长40.6km,流经双河镇、施桥镇、张店镇、横塘乡;

15.古城寺河:全长17.51km,流经横塘乡、张店镇;

16.洪石河:全长25.56km,流经施桥镇、张店镇。

四、管护内容及要求

(一)6条灌溉渠道管护内容及要求

1.有专人巡查管护,并设立管护公示牌(原则上巡查人员每5km不少于1人,公示牌每5km不少于1个),明确管护渠段、责任人、联系电话;非汛期(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半月巡查管护不少于1次,汛期(5月1日至9月30日)及放水期每周巡查管护不少于1次;做好巡查管护记录(附巡查管护照片),发现问题或险情,做到及时处理、上报;

2.渠道内无人为新建挡水设施;无竹木、杂物等阻水设施;抗旱期间配合木厂、杭淠所开展渠道内水草清理,确保渠道输水通畅、无15m2以上成片水草;

3.堤顶路面整洁平整,迎、背水坡面无新增非法种植、无新增违章建筑、无垃圾、无新增葬坟,已建护坡坡面无杂树杂草,堤坡无人为毁坏或其他毁坏情况;

4.清理管理范围内的垃圾废弃物、畜禽粪便等影响水质的所有杂物;打捞的垃圾、漂浮物做到日产日清,上岸运走,并在指定地点倾倒;洪水后或重大活动期间,应增加打涝、管护次数,保持整体干净;

5.渠道内坡杂树杂草清理:合同期前2个月清理指定渠段渠道内坡高于40cm的杂树杂草(胸径大于5cm杂树及人工栽植的风景树等无需清理),并做到合同期内长期保持。其中:淠东干渠从渠首开始清理渠长不低于15km,淠杭干渠从沈桥公路桥上游500米开始向下清理渠长不低于20km,杭淠分干渠从将军山渡槽出口开始清理渠长不低于10km(不含沟通段)。

(二)10条50km2以上区级河流管护内容及要求

1.有专人管护,并设立管护公示牌(原则上巡查人员每5km不少于1人,公示牌每5km不少于1个),明确管护河段、责任人、联系电话;非汛期(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半月巡查管护不少于一次,汛期(5月1日至9月30日)每周巡查管护不少于一次;做好巡查管护记录(附巡查管护照片),发现问题或险情,做到及时处理、上报;

2.河道水面清洁、无漂浮废弃物,水面垃圾当日清除,及时转运;河道管护范围内应保持干净、无垃圾;河道沿线无树挂垃圾;

3.河道管理范围内无新增非法种植,无新增违章建筑、无放牧、无新增葬坟;

4.河湖管理范围内无“三无”船只、无拦河网具、养殖网箱等;

5.堤顶道路、堤防坡面整洁,保证排水涵闸运行正常(每年5月、10月各养护保养1次),已建护坡坡面无杂树杂草,无人为毁坏排水涵闸、排涝泵站、护坡、护岸、观测设施等;

6.发现河道水体黑臭、有异味、非法捕鱼等现象,需及时向管护责任主体、管护监督管理单位、水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五、管护范围划分

根据渠道、河流的不同功能、流域面积及范围,划分为3个标段实施,其中:

1标段:管护范围为6条分干渠以上灌溉渠道的管护,包括淠东干渠、淠杭干渠、瓦西干渠、双河分干渠、木北分干渠、杭淠分干渠,合计管护渠长143.39km;

2标段:管护范围为5条流域面积50km2以上设立区级河长的河流的管护,包括陡涧河、新三源河、东淝河、长堰河、思古潭河,合计管护渠长139.65km;

3标段:管护范围为5条流域面积50km2以上设立区级河长的河流的管护,包括枯水河、张母桥河、张家店河、古城寺河、洪石河,合计管护渠长152.87km。

六、责任与义务

1.金安区水利局负责对河湖管护工作进行检查、督促、指导和协调;

2.金安区水利局木厂所、杭淠所现场管理、指导、监督管护单位的日常管护工作;督促管护单位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配合管护单位、协调乡镇解决管护中出现的群众纠纷,为管护单位提供便利良好的管护环境;负责金安区水利局组织的定期、不定期考核工作;

3.各乡镇要认真履行管护主体责任,定期组织开展巡查检查工作,发现日常管护保洁问题及时交办管护公司,督促解决;制定河湖管护实施方案,建立乡村级河湖护河员队伍;要制定考核措施,形成长效监督管理机制。

文件下载
政策咨询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

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