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金安区水利局关于开展金安区2024年度水旱灾害防御隐患排查的通知
六金水〔2024〕39号
相关乡、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
为认真做好金安区中小水库、中小河流和山洪沟的防洪隐患排查,确保安全度汛,请各乡镇及水管单位迅速开展所辖地区、所管水利工程风险隐患排查工作,要突出抓好河道堤防、灌区支渠以上堤防、涵闸、泵站、险工险段、水库电站等重点部位风险隐患排查处置,逐一建立问题台账、对账销号、闭环管理,确保汛前处置到位。对一时难以消除的隐患要制定可行的度汛预案,落实应急措施,确保度汛安全。
金安区水利局将安排人员对相关各乡镇的小水库、在建工程、防汛物资储备及防汛措施进行全面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排查时间
各乡镇、局属各单位于3月5日前完成防洪隐患自查工作,并报送重点安全度汛隐患清单(附件1)和隐患排查处置统计表(附件2),区水利局将于3月6-8日组织对隐患排查情况进行抽查。
二、排查主要内容
1、小水库主汛期控制水位是否到位;溢洪道是否淤积、堵塞,有无拦鱼栅;坝体是否渗漏;监测预警设施是否正常运行;三个责任人是否到位,防汛预案是否落实到位等(责任单位:相关各乡镇);
2、在建水利工程、涉河建设工程度汛方案与安全生产措施是否落实到位(责任单位:在建水利工程由相关各股室负责,非水利涉河建设工程由相关各乡镇负责);
3、防汛物资准备是否充分,代储单位是否签订合同等(责任单位:相关各乡镇);
4、主要河流、渠道及重要水利设施是否存在安全隐患(责任单位:支渠以上渠道由木厂所、杭淠所负责,其他由相关各乡镇负责);
5、南部四乡镇山洪灾害防汛预案是否修订,责任人是否更新(责任单位:南部四乡镇)。
三、有关要求
对于排查中发现的问题,能及时进行处理的现场安排人员进行处理,并注明处理结果和措施;对于不能及时进行处理的,提供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对于目前无法解决的问题,提出处置方案。
以上问题请各乡(镇)、街高度重视,加紧进行排查, 排查结果于3月5日之前由乡镇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上报区水利局水旱灾害防御股。
排查结束后形成书面结果,采用一镇(乡、街)一单的方式统一下发督办单,并上报区政府。
附件1:重点安全度汛隐患清单
附件2:隐患排查处置统计表
特此通知。
六安市金安区水利局
2024年2月26日

皖公网安备 3415010200002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