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安区水利局副局长余涛解读《关于进一步加强区水利局水旱灾害防御应急响应阶段人员责任分工的通知》
问:《关于进一步加强区水利局水旱灾害防御应急响应阶段人员责任分工的通知》的制定背景?
答:为统筹做好防汛关键期水旱灾害防御各项工作,根据省、市、区关于防汛工作的相关要求,结合我区水旱灾害防御工作的相关要求,切实保障好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文件。
问:分工的主要职责有哪些?
答:主要包括
联系区防指协调做好防汛指挥调度,掌握雨情、水情、汛情、工情和防汛物资需求情况,及时研判,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负责水旱灾害防御平台监测、文件接收和信息整理,及时处置并准确报送,做到上传下达。
实时监测雨水情,做好水量记录,发布预警短信,撰写水情简报、工作提示函。
负责接听来电、做好记录;观测水库河道水位变化,及时处理预警信息;对超汛限水库和超警戒河流及时通知相关责任人,督促其开闸放水并加强巡查。
负责水利工程、小水库监督管理和应急处置,跟踪超汛限水库、超警戒河流,现场查看、处置险情,并及时上报。
对汛期突发舆情及时监测、及时处理;做好车辆、生活等后勤保障。
快速反应,赶赴险情现场,分析研判突发险情,给出应对措施,提供技术支撑。
问:何时启动人员分工?
答:根据气象、应急部门发布的相关预警信息,启动防汛应急响应或水旱灾害应急响应时,各责任人员根据文件内容,各司其职,做好本职工作,保障各项工作按照分工正常开展。
问:责任分工起止时间?
答:启动防汛应急响应或水旱灾害应急响应时开始至防汛形势平稳,无其他突发处置事件,且防汛应急响应或水旱灾害应急响应终止时段。
文件下载
标签:
皖公网安备 3415010200002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