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202106-00014 信息分类:
内容分类: 发文日期: 2026-03-16
发布机构: 生成日期: 2026-03-16
来源单位: 金安区商务局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称: 六安市金安区商务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
号: 词: 主动公开

六安市金安区商务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

发布时间:2026-03-16 15:13 信息来源:金安区商务局 阅读次数: 我要纠错 打印 【字体:  

为规范本机关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推进依法行政,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对下列政务信息,本机关应当主动向社会公开:   

(一)本机关发布的与群众利益关系密切的文件、政策及措施;  

(二)本机关的机构设置、职责权限及工作人员的姓名、职务、职责、联系方式;  

(三)选任干部的条件、程序、结果等情况;  

(四)收费项目、标准、方式、减免政策及其依据;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需要公开的其他政务信息。  

对属于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应自信息形成或变更20个工作日内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法律、法规对公开信息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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