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0000120300000/201912-00003 信息分类: 下属单位
内容分类: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其他 发文日期: 2025-01-02
发布机构: 金安区文旅局 生成日期: 2025-01-02
来源单位: 区文旅局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称: 六安市金安区图书馆
号: 词:

六安市金安区图书馆

发布时间:2025-01-02 16:28 信息来源:区文旅局 阅读次数: 我要纠错 打印 【字体:  

   第一条  根据《关于推进全国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工作的意见》(文财务发20115号)和《区文旅局下属事业单位调整的通知》(金编办20232号)文件精神,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六安市金安区图书馆(以下简称区图书馆)是隶属六安市金安区文化和旅游局(区文旅局)管理的公益一类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为副科级。

    第三条  区图书馆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注重强化服务意识,全心全意为社会服务,为读者服务落实区委、区政府以及区文旅局的部署要求,主要职责是:

   (一)收集、加工、整理、科学管理文献资源,提供读者借阅;

   (二)完成古籍编目、修缮、保护、数字化开发等工作。

   (三)收集、整理地方文献,提供相关咨询服务。

   (四)利用数字图书馆、移动图书馆、报刊阅读机等电子产品,进行媒体宣传服务;对到馆文献进行验收、登记、分类、编目、加工,科学排架,合理流通;

   (五)举办各类展览、讲座、培训等,普及科学文化知识,开展社会教育,提高群众文化素质,促进当地精神文明建设;

   (六)对全区各乡镇、村(社区)图书管理业务进行辅导和培训;

   (七)指导和负责各乡镇街文广站总分馆制相关工作、农家书屋业务及管理工作。

   (八)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区文旅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四条 区图书馆事业编制11名。设馆长1名。

第五条 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对本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其调整由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六条  本规定自2023年9月25日起施行。

    金安区图书馆简介金安区图书馆前身为1956年4月成立的六安县图书馆,1999年和原六安市图书馆合并转入为金安区图书馆,原址位于人民路47号,是很多老六安人的童年回忆。但是为了适应城市发展,于2015年底拆迁,新馆位于金安区大华山路金望花园三期。我馆现有工作人员9人,其中大学学历8人中级职称5人。馆长1人、副馆长2人。

 2022年采用“EPC+O”模式完成新馆建设,总面积2200平方米购置图书15万余册金安区图书馆多年来一直贯彻免费开放政策,为市民提供公共图书文化教育服务及文化遗产保护的职能,其作用举足轻重。

2016年6月份完成了馆藏559部3778册清朝、民国等时期文献的著录工作,顺利完成皖北9市26家单位古籍普查目录合册出版工作。2021年因古籍保护和开发工作突出被安徽省古籍保护中心授予“安徽省古籍普查工作最佳组织单位”称号。

我馆现有分馆31个,其中乡镇街占22个,自设社区阅读空间6个,公安、消防、看守所阅读空间3个,基本实现通借通还。每年开展303个农家书屋管理员培训,同时开展科技、司法下乡活动。积极参加省市联盟的工作和活动。全馆11人均为阅读推广志愿者,并积极开展阅读推广活动。2024年获“安徽省社科普及基地”称号。

    法定代表人:孙军   区图书馆馆长

    副馆长:郑宗德、朱烨

    办公地点:六安市金安区大华山路81号金望花园三期

    开放时间:周二至周日9:00—17:00

    办公电话:0564-3312623

    邮箱:sunjun2000yy@yahoo.com

 

 

 

 

文件下载
政策咨询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

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