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金安区第三批区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拟认定人员名单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安徽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的有关规定,金安区文化和旅游局开展了第三批区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认定工作,经各乡镇街文化站、有关单位推荐申报和专家评审,现将第三批区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拟认定人员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4年4月30日至2024年5月19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通过信函等书面形式实名向金安区文化和旅游局文化遗产保护股反映(信函以发送日期邮戳为准)。凡匿名、冒名或超出公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564-3261380
通讯地址:六安市佛子岭东路金安区人民政府院内区委楼1楼103室
附件:金安区第三批区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拟认定人员名单.xlsx
金安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4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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