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202404-00030 信息分类: 主动回应
内容分类: 商贸、海关、旅游 发文日期: 2024-04-30
发布机构: 金安区文旅局 生成日期: 2024-04-30
来源单位: 金安区文旅局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称: 关于金安区第三批区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拟认定人员名单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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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金安区第三批区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拟认定人员名单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04-30 16:46 信息来源:金安区文旅局 阅读次数: 我要纠错 打印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安徽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的有关规定金安区文化和旅游局开展了第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认定工作,经各乡镇街文化站、有关单位推荐申报专家评审,现将第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拟认定人员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4年430日至2024年5月19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通过信函等书面形式实名向金安区文化和旅游局文化遗产保护股反映(信函以发送日期邮戳为准)。凡匿名、冒名或超出公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564-3261380

通讯地址:六安市佛子岭东路金安区人民政府院内区委楼1楼103室 

  

        附件:金安区第三批区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拟认定人员名单.xlsx

金安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4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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