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桥镇东桥街道2018-2019年度村级财务收支及管理情况审计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六条及《金安区2020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安排,金安区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0年6月3日至2020年6月9日,对东桥镇东桥街道2018-2019年度村级财务收支及管理情况进行了就地审计。东桥街道对所提供的财务会计资料以及其他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作出了书面承诺。金安区审计局的责任是依法独立实施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村基本情况
东桥镇街道,位于东桥镇西边,距东桥镇约0.3公里。东于金桥村相邻、西于二道杠村相交、北于街西村相连,总面积4.27平方公里。人口共计1213户居民,2022人,党员69人,3个党小组,街道“村两委”成员4人。
(二)2018-2019年度财务收支情况
街道账面反映总收入36.77万元,其中:补助收入20.31万元、其他收入3.47万元、经营收入12万元、发包及上交收入1万元;总支出39.82万元,其中:管理费用16.58万元、其他支出23.24万元;收支结余-3.04万元。
(三)资产负债情况
截至2019年底,街道账面反映资产总计17.69万元,其中:货币资金0.34万元、固定资产17.35万元;负债总计5万元,其中:短期借款5万元;所有者权益总计12.69万元,其中:公积公益金12.46万元、未分配收益0.23万元。
(四)2018-2019年新增债务情况
街道账面反映,2018年初债务总额为11万元,截至2019年底债务总额为5万元,未新增加债务。
二、审计评价
审计结果表明,街道两委能够积极贯彻落实村级经济发展政策,确保农村稳定和经济全面发展,努力改善街道基础设施,取得了一定成绩,具体表现在:
(一)村级集体经济得到发展。东桥镇街道充分发挥相关金融机构的金融服务能力对扶贫工作的辅助作用,通过集体研究决定,于2018年通过扶贫小额贷款项目带动6户农民发展,每户每年取得收益3000元。2019年通过出租4亩集体土地给杨玉,增加村级集体经济收入1万元,为如期全面完成脱贫攻坚目标任务提供了有力的支撑。
(二)农村基础设施得到改善。东桥镇街道近两年来致力于改善人居环境、强化农业基础、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通过集体研究决定,于2018年对所有门头广告进行整治,并基本实现街道境内道路全部硬化,并大力改造、改善道路两边绿化、亮化。对于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优化农村人居环境、改变农村整体面貌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但通过审计仍发现,街道在财务收支管理方面还存在相关问题,如:报账不及时、票据使用不规范等。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意见
财务管理方面:1、报账不及时。经审计发现,东桥街道于2018年报支2017年3月、6月、7月树木管理人员工资12038元。违反了《金安区村级财务管理制度》(财农村〔2015〕196号)第二十四条“村级财务收支实行按月报帐制度”的规定。
审计处理意见:依据《金安区村级财务管理制度》(财农村〔2015〕196号)第二十四条规定,责成东桥街道积极整改。
2、票据使用不规范。经审计发现,东桥街道2018年以村级小额支出专据报支环境整治材料费用共计1521元;2019年以村级小额支出专据报支换灯费用520元。违反了《金安区村级财务管理制度》(财农村〔2015〕196号)第二十条“各项支出应取得合法、规范的票据,对数量少、金额小、难以取得税务发票的零星开支,统一使用区财政部门印制的专用票据列报,但金额必须在100元以下。”
审计处理意见:依据《金安区村级财务管理制度》(财农村〔2015〕196号)第二十条的规定,责成街道积极整改。
四、审计建议
(一)进一步加强日常财务管理,规范财务审批报销程序。
(二)加强对原始票据管理,规范报销票据。
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请东桥街道自收到本报告之日起30日内,将整改情况书面报告金安区审计局。
本报告及有关整改情况随后将以适当方式公告。
2020年9月7日
抄送:区财政局,东桥镇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