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发现问题】2022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发现问题及处理意见
一、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区本级预算执行发现的问题
1、预算编制未细化
(1)部分集中项目预算编制未细化。2022年金安区集中预算中部分支出未细化到部门和具体项目,如民生工程区级配套预留资金650万元、政府购买服务经费1300万元,城市维护费350万元、区级衔接资金9300万元等;
(2)部分基本支出预算经济科目细化不到位。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基本支出中有60家单位编制的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及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预算超过该项目预算总额的20%,部分单位待细化经济科目金额超过该项目预算总额的90%,例如:六安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预算金额9.38万元,其中:“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预算金额9.24万元,占比98.47%;六安市金安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金额21.56万元,全部列入“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科目。
2、当年预算编制与上年度预算执行挂钩机制执行不到位
经对2021年和2022年金安区财政局综合查询表分析发现,“失能半失能特困供养人员”等4个项目2021年支付进度均低于60%,2022年仍继续安排,当年执行率仍不足60%,如:“伤残抚恤”2021年和2022年预算数分别为1835.96万元和1988.93万元,2021年和2022年支付数分别为20.35万元和877.62万元。
3、2022年金安区政府采购预算编制不精准
经审计发现,《2022年金安区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显示2022年全区22个部门单位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合计金额5226.15万元,2022年金安区财政局综合查询表显示其中21个单位实际政府采购预算数为11979.03万元(2022年淠东乡中心学校教学楼项目300万元采购预算当年未支出),为年初预算数的229.21%,采购预算编制不精准。
4、部分预算支出执行率较低
(1)2022年金安区财政局综合查询表显示追加预算3216.45万元,追加预算未拨付到位项目共4项,合计金额305.53万元,其中2项追加预算执行率为0%,合计金额274.90万元。
(2)2022年金安区财政局综合查询表显示2021年结转项目中43个项目支付比例低于80%,其中13个项目支出比例为0%,涉及金额557.96万元。
(3)2022年金安区财政局综合查询表显示金安区5个预算安排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预算执行率为0%,合计金额2374.48万元,当年已批计划金额为1674.48万元,当年均未支出。
5、彩票公益金结余资金未按规定补充预算稳定调节资金
经2022年金安区财政局综合查询表分析发现,2022年末,政府性基金预算-彩票公益金连续结转两年未用完的结余资金546.74万元,未安排调入一般公共预算补充预算稳定调节资金,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衔接统筹不够。
6、集中预算专项资金未及时拨付
根据区财政局提供下达指标单和账面实际支出比对发现,2022年集中预算-文明创建专项经费(中市街道办事处)413.58万元,当年指标已下达至公共支出股,但截至目前,实际款项国库未支付给该股室。
7、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出租资产监督管理不到位
国有资产管理中心未建立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出租资产台账(备查簿),对全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出租情况掌握不全。如2016-2018年区法院出租办公用房,2019年东河口镇政府将镇内3座敬老院出租给六安市银和老年公寓使用,国资管理中心未掌握以上两处办公用房出租情况。
8、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账实情况监督管理不到位
区国有资产管理中心管理全区“安徽省预算一体化资产管理信息系统”,要求各部门单位定期报送资产报告,对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账面情况进行监督管理,但未对实物情况进行检查、抽盘。经审计延伸调查,部分单位存在固定资产实物与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不符情况,如2022年末区医保局下属医疗保险管理中心资产管理系统中150项资产原值95.34万元,共有68项30.63万元资产已无实物,其中:车辆1辆11.50万元,办公设备67项19.13万元;区城管局资产管理系统中652项资产原值433.42万元,共有43项14.50万元资产已无实物,全部为办公家具、设备。
9、部分单位决算草案报送数与决算数差异较大
经抽查,区直部分单位由于账务处理选用会计科目不当,在编制决算草案过程中,财政部门未对部门单位报送的数据进行核对,导致财政一体化平台支出数据和部门决算数据存在较大差异。如区医保局办公费平台支出40.54万元,决算123.25万元;区房产中心基础设施建设平台支出1247万元,决算0万元,办公费平台支出31.21万元,决算1278.30万元。
(二)六安市金安区“老年助餐服务行动”“安心托幼行动”政策落实及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项审计调查发现的问题
1、部分老年食堂(助餐点)硬件设施不符合规范
经审计发现,部分街道乡镇社区老年助餐点和村级养老服务站未设置无障碍通道,食品处理区废弃物存放容器无盖,老年食堂水池下方杂物有霉点;部分乡镇养老服务站无消防设施、无防蝇设施;部分街道老年食堂卫生间与外界直接相通的门不能自动关闭。
2、部分老年食堂(助餐点)食品和原料贮存不符合规定
经审计发现,部分街道及乡镇老年食堂未将食品和原料按要求分类密封冷藏冷冻,老年食堂部分食品和调料已过期未处理,冷藏柜血水污渍未清理,未保存进货查验记录和相关凭证。
(三)部门单位预算执行发现的问题
1、预算编制不精准
(1)审计发现,2021年区房产中心编制白蚁防治、危房鉴定项目预算36.5万元,实际当年支出20.77万元,余额15.73万元被区财政收回;2022年未据实调减,仍编制预算36.37万元,当年实际支出25.71万元,余10.66万元;
(2)2022年区城管局在基本支出预算办公设备购置费4.94万元,当年办公设备购置实际支出1.7万元;在项目支出中预算办公设备购置费7.37万元,当年实际无支出。
(3)2022年医保中心年初预算离休人员医药费历史欠款100万元,经了解,当年无离休人员医药费欠款,故未向财政部门申请用款。
2、部分预算指标执行率较低,未及时拨付信息维护费
(1)2022年区财政下达区城管局伙食补助费指标金额60.48万元,账面反映支出35.56万元,预算执行率58.79%;电费指标金额12万元,账面反映支出7.69万元,预算执行率64.08%;水费指标金额3万元,账面反映支出0.64万元,预算执行率21.33%。
(2)2021年房产中心编制信息系统维护费项目预算77万元,实际当年未支付,指标财政收回;2022年追加预算,实际当年仍未支出,指标财政再次收回。2023年元月已支付11.98万元,截至审计日,剩余65.02万元未支付。
3、部分支出未按照预算科目执行
审计中发现,区医保局部分支出预算科目执行不严格,未按规定的支出功能列支。如:2022年1月6号凭证从“工资福利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科目中列支工会经费2.74万元;2022年2月1号凭证从“工资福利支出-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科目中列支扶贫慰问款1.31万元等。
4、无预算列支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9.30万元
2022年区医保局列支基本医保服务和异地就医真实性查验项目服务费49.30万元,此支出项目经费年初未纳入预算,属无预算支出。
5、项目预算年度绩效目标未完成
2022年医保局年初预算网络升级改造项目资金15万元,其绩效目标主要用于安装下一代防火墙、交换机、网络集成、线路改造等。从预算执行情况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看,因办公区改造等原因,此项目未见实施,故未向财政部门申请用款,年度绩效目标未完成。
6、与下辖事业单位(医保中心)支出混淆使用
区医保局与医保中心年初预算分别编制,财政部门分别批复预算,账务也分别独立核算,但在审计中发现,因两者在日常业务、人员使用等方面未能严格界限,资金支出存在混淆使用情况,扩大了本单位的支出范围。如:2022年医保局代医保中心缴纳社保经费7.15万元,且将个人部分一并记入费用支出;基本医保服务和异地就医真实性查验服务费49.30万元,在医保局账套列支29.30万元,在医保中心账套列支20万元。
对于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得到相关部门单位的认可和高度重视。部分问题已整改到位,对于尚未整改的问题,相关部门单位正在积极整改。
二、审计建议
(一)加强预算编制的准确性,提高预算执行率。切实把预算细化到部门,细化到基层单位,细化到具体项目和具体经济科目,做到科学编制预算,提高预算编制的准确性;制定预算考核办法,落实预算执行主体地位与责任,对预算执行情况进一步分析审核,完善追加预算制度,严格按照预算安排支出资金,根据预算安排和项目实施进度等编制分月用款计划,及时、足额地拨付预算支出资金。
(二)强化专项资金管理,防范化解隐患风险。完善专项资金管理机制,完善拨付程序,对上级资金及时梳理,对于未及时拨付的上级资金查明原因,对于确需拨付的专项资金及时拨付,不得滞留,确保专项资金效益得到有效发挥。
(三)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做好国有资产配置、处置、出租、出售全方位监督管理。积极履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职责,加强对经营性国有资产的监督,对全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变动情况定期抽查,完善国有资产管理制度。
(四)加强对区直单位决算草案编制的督查指导,保证决算草案编制的准确性。积极履行财政监督责任,加强对部门报送数据审核,确保财政一体化平台支出数据和部门决算数据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