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六安市金安区审计局党组关于印发《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的通知
金审组〔2025〕5号
各股室、经济责任审计中心、投资审计中心:
现将《中共六安市金安区审计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中共六安市金安区审计局党组
2025年6月3日
中共六安市金安区审计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
为促进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以下简称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化、规范化,落实局党组“第一议题”学习制度,推进理论武装工作深入开展,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学习人员的组成和职责
(一)党组中心组主要由党组领导班子成员组成,根据学习需要,扩张到非党领导干部、各股室负责人和相关人员参加。
(二)党组书记是中心组学习第一责任人。主要职责是研究制定学习计划,确定学习主题和研讨专题,提出学习要求,主持集体学习研讨,指导和检查中心组成员的学习。党组书记不能参加学习时,由分管宣传工作的党组班子成员代行职责。
(三)分管宣传工作的党组班子成员是中心组学习直接责任人,带领局办公室,协助配合党组书记做好学习的组织工作。
(四)党组中心组其他成员应当积极参加学习,自觉遵守中心组学习制度,按照安排或者受委派承担相应职责。
(五)办公室安排人做好记录、服务等工作。
二、学习时间
每月集中学习不少于1次,全年不少于12次;每季度集中研讨次数不少于1次,全年不少于6次,每次集中学习为半天时间,重大事项根据实际情况安排集中学习。
三、学习内容
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文章和重要指示、重要批示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审计委员会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和对审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新颁布的各类党纪法规、条例、重大决策等内容。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组、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要求等。学习与审计专业紧密相关的财经、法律、科技、文化等方面的知识。
四、学习方法
采取集体学习研讨、分散学习、现场调研学习等相结合的学习方法。
五、学习要求
(一)根据全区学习意见,结合实际,突出重点,分出专题,制定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对中心组学习进行系统安排,并根据区委宣传部相关学习要求、提示,结合实际开展学习。
(二)党组中心组学习应坚持集体学习研讨为主,要着力防止以党组会代替中心组学习,以一般性传达学习代替研讨式深入学习,以具体业务内容的学习代替政治理论学习。专题学习研讨中心组成员发言要实行全覆盖。
(三)中心组成员因工作原因等不能参加集中学习时应向党组书记请假,在会后及时进行补学。
(四)党组中心组成员应当结合工作实际撰写学习心得、调研报告或者理论文章,并择优推选1篇,报送至区级平台刊登。
皖公网安备 3415010200002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