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202004-00016 信息分类:
内容分类: 发文日期: 2022-01-06
发布机构: 生成日期: 2022-01-06
来源单位: 金安区应急局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称: 金安区应急管理局学习教育管理制度
号: 词: 学习教育管理,制度

金安区应急管理局学习教育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22-01-06 15:54 信息来源:金安区应急局 阅读次数: 我要纠错 打印 【字体:  

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和理论论述,紧跟当前政治形势,提高我局全体人员政治水平、理论水平和思想水平,加强作风建设,使机关学习教育制度化、常态化,现制定金安区应急管理局学习教育管理制度。

一、学习内容

(一)政策文件。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领导人重要讲话;省市区重要决定部署、会议文件精神,金安区经济发展情况、战略布局、区领导指示精神等,以学习党和国家以及省市区的系列学习内容为主。

(二)党建学习。党内法规条例、讲话文件、热点事件、典型案例等,注重党建学习,以党内学习内容为主。

(三)时事政治。国内政治形势、重要新闻,当前党和国家工作重点等,着重带领局全体人员接收当前最新时政新闻,使机关干部知识与时俱进。

(四)业务知识。有关应急管理系统的相关业务知识。

二、学习形式

(一)集中学习。单位每周确定半天时间作为集中学习时段。集中学习要根据本单位的学习计划,由内部或者外请人员对相关内容进行辅导或授课。

(二)专题讲座。通过邀请具有专业素养的人员、优秀党员干部等,针对我局学习内容进行政治、党建以及业务知识等方面的专题讲座。

(三)实践学习。通过党员活动日等契机,联系应急局结对帮扶社区,围绕重点课题、问题,进入相关地点进行实践学习。

三、学习要求

(一)制定学习计划。单位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做到学习常态化,制定切实可行的学习计划,充分发挥学习的主观能动性。

(二)建立学习签到制度。每次集中学习实行签到制度,严格学习纪律,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席,以保证学习效果。

(三)确定学习任务。除集中学习以外,机关干部要坚持自学,保持自身学习水平,按年度完成学习心得记录。

(四)加强学习监督管理。加强对学习活动的组织领导和督促检查,切实做到学习内容、人员和时间三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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