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金安区应急管理局责令立即排除隐患、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行政强制)对外流程图(2020)
办理部门:金安区应急管理局监察大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股、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股、调查评估和统计股
办理地点:金安区应急管理局监察大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股、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股、调查评估和统计股
法定期限:无 承诺期限:无
服务电话:0564-3268285/1175/1575/8195 监督电话:0564-3268285/1175/1575/81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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