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人解读:金安区应急局监察大队大队长王俊解读《金安区安全生产述职制度》
一、出台背景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有关部署精神,进一步树牢“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根据《安全生产法》、《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有关规定,结合金安区实际,制定了该本制度。
二、制定过程
金安区应急局政策法规和综合协调股拟定初稿,并通过OA办公系统向各乡镇街和园区、区安委会及区政府办征求意见,经区纪委监委和区司法局审核后,提交区政府讨论研究,后经区政府第5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正式实施。
三、实施意义
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切实履行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形成地方、企业、监管与执法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在安全生产工作上齐抓共管的新局面。
四、主要内容
一是述职对象: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金开区、南山新区有关负责人;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重点企业主要负责人。
二是述职内容:1、安全生产组织领导情况。包括贯彻落实上级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情况;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情况, 是否制定《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暂行办法》,是否实行网格化管理,明确分工、责任到人;是否把安全生产纳入本地区、本部门、本行业重要议事日程;组织指挥事故救援情况等;
2、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包括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的制定落实情况;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执法检查、宣传教育培训、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安全设施“三同时”建设验收情况;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应急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应急救援组织、队伍、装备和设施的建设情况等;
3、安全生产机构建设及保障情况。包括安监机构人员编制、经费保障、装备配置落实情况,企业安全专管员配置及经费投入等情况;
4、安全生产信息报告及事故调查处理情况。包括各类事故信息报告、调查处理和责任追究情况等;
5、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包括本地区、本部门、本行业安全生产工作中的经验做法、存在的薄弱环节,及下一阶段工作思路、措施、对策建议等情况。
三是述职程序:各述职对象每年至少述职1次,述职工作由区安委办负责组织实施。
(一)述职准备
1.确定述职对象。根据述职工作总体安排,在每次全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前,区安委办确定述职对象,提前下发述职通知。
2.撰写述职报告。按照述职内容要求,撰写述职报告,要求简短精练、客观具体,力戒空话套话,不要求面面俱到。
(二)专题述职
述职对象按照会前述职通知要求,在全区安全生产工作会上作专题述职。会议可根据实际安排质询环节,质询对象需回答质询问题并做出承诺。
(三)综合评议
结合述职情况,会后由区安委办负责初步点评,汇总后报区安委会综合评议。
(四)反馈整改
1.反馈意见。区安委办负责及时将评议意见反馈给述职对象,要求述职对象制定整改方案。
2.认真整改。述职对象根据评议意见制定整改方案,15日内报区安委办。区安委办负责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五、结果运用
述职结果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并纳入安全生产年度考核。对在述职中隐瞒、回避重要问题的,或对存在问题未能有效整改的,严格予以问责。
机构:安全生产监察大队
负责人:王俊(负责人)
联系电话:0564-3268231
详细地址: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政府第三办公区6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