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201904-00007 信息分类: 负责人解读
内容分类: 公安、安全生产、司法 发文日期: 2019-11-17
发布机构: 金安区应急局 生成日期: 2019-11-17
来源单位: 金安区应急局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政策咨询机关: 金安区应急管理局监察大队 政策咨询电话: 0564-3268231
称: 负责人解读:金安区应急局监察大队大队长王俊解读《金安区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作考核奖励办法》
号: 词:

负责人解读:金安区应急局监察大队大队长王俊解读《金安区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作考核奖励办法》

发布时间:2019-11-17 16:28 信息来源:金安区应急局 阅读次数: 我要纠错 打印 【字体:  

 一、出台背景

近年来,我区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对促进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统计数据表明,标准化企业发生事故的概率和占比明显低于非标准化企业。但也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一是对企业树立新发展理念引导不够,没有体现高质量发展要求;二是创建激励支持政策不完善,企业积极性不高,创建动力不足根据《安全生产法》《中共六安市委 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法律政策规定,特制定该文件

二、制定过程

2016年起,金安区政府在金安区经济开发区(示范园区)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奖励试点经过3年的时间,征求相关企业意见的基础上,充分学习借鉴省内外出台的标准化创建激励支持政策措施,形成初稿后,再次征求区财政、区发改委、区司法局等有关部门和重点企业意见,经区政府第5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实施

三、实施意见

进一步推动全区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指导、鼓励企业履职尽责,积极开展创建达标工作,引导广大企业由“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转变,坚持新发展理念,遵循新标准,再造新流程,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提高本质安全水平,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四、主要内容

适用范围适用于金安区所有工矿商贸企业。

考核内容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作情况。

奖励条件及标准

1.奖励条件:验收达标且当年无安全生产“一票否决”的工矿商贸企业。

2.奖励标准:规上/限上企业,三级标准化奖励2万元,二级标准化奖励3万元,一级标准化奖励4万元规下/限下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一次性奖励1万元对复审达标企业给予奖励1万元。

兑现程序提供安全生产标准化验收达标证书填写兑现申请表由区财政局、区应急局负责核实并兑现。

五是实施时间2019年4月22日实施

五、其他配套政策

1.对达到并保持标准化的企业,可以优先依法办理相关行政许可,支持鼓励金融信贷机构优先提供信贷服务,优先推荐其参加各地区、各行业及领域的先进单位评选。

2.对取得安全标准化等级证书后未通过复审、年审的或发生亡人事故的,取消该企业的达标称号或降低企业标准化等级,并依法予以严肃处理。

3.对未开展安全标准化创建的企业,作为监管重点,加大执法检查频次,督促企业提高本质安全水平。


机构:安全生产监察大队

负责人:王俊(负责人)

联系电话:0564-3268231

详细地址: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政府第三办公区6楼



文件下载
政策咨询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

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