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202402-00036 信息分类: 其它文件
内容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其它 发文日期: 2024-02-06
发布机构: 金安区应急局 生成日期: 2024-02-06
来源单位: 金安区应急局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称: 关于开展全区工贸行业粉尘涉爆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
号: 词:

关于开展全区工贸行业粉尘涉爆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2-06 08:34 信息来源:金安区应急局 阅读次数: 我要纠错 打印 【字体:  

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

为深刻汲取江苏常州荣金属科技有限公司1·20”粉尘爆炸事故教训,贯彻落实全国工贸行业粉尘涉爆企业事故警示视频会要求,切实强化全区粉尘涉爆企业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根据省、市统一安排部署决定自即日起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工贸行业粉尘涉爆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排查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排查整治范围

全区所有工贸行业粉尘涉爆企业。

二、排查整治重点

对照《工贸行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应急管理部令第10号)中的粉尘涉爆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情形重点检查。其中,采用湿式除尘系统的铝镁等金属粉尘企业,要重点检查湿式除尘系统是否正常供水,与打磨抛光设备连锁的液位、流速监测报警装置是否可靠运行,作业场所和除尘器本体是否通风良好,是否及时规范清理沉淀的粉尘泥浆等。

三、时间安排和组织方式

专项排查整治自即日起至6月底结束,采取企业自查和部门监管执法检查同步进行。

(一)企业自查。各地督促辖区所有工贸行业粉尘涉爆企业对照排查整治重点认真开展自查自改,对自查出的问题建立隐患台账和整改清单,经排查无重大隐患的要签订零报告承诺书(见附件1),各地将重大事故隐患自查情况统计表(见附件2),于226日前报区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股。

(二)属地执法检查。各地要组织对辖区内所有粉尘涉爆企业开展全覆盖执法检查,根据企业风险情况,分级分类,有序推进。执法检查要聚焦重点区域、重点人员、重点设备,严厉查处粉尘涉爆企业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三)区级重点检查。区局对全部金属粉尘企业和3人以上木粉尘企业不低于30%开展执法检查,尤其是对122日全国粉尘涉爆企业事故警示视频会应参会未参会或主要负责人未参会(未履行请假手续)企业进行重点检查。同时,坚持问题导向,对重大事故隐患报送数量少、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慢的地区开展督办。

四、工作要求

(一)全面核查粉尘涉爆企业底数。各地要深刻汲取粉尘爆炸事故教训,高度重视粉尘涉爆专项整治工作,集中组织一次粉尘涉爆企业全面摸底排查,坚决做到不遗漏一家企业,坚决杜绝粉尘涉爆企业失管、漏管。要抓实、抓细粉尘涉爆企业摸排工作,准确摸排辖区内所有粉尘涉爆企业涉粉作业人数、除尘设备数量和种类等关键信息,掌握企业除尘设备、生产工艺、涉粉作业人员变更情况,对停产企业也要进行核查,防止虚报谎报停产停业。请各地认真组织填写《工贸行业粉尘涉爆企业基础台账》(见附件3),经本单位分管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于313日报区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股。

(二)严格执法处罚。本着“自查从轻从宽、被查从严从重”原则,强化专项整治期间执法监管,对发现企业除尘设施等安全防护措施不齐全的,一律责令停止相关设备运行;对发现因管理不到位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一律依法实施处罚;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拒不整改重大隐患、严重违法违规的企业,坚决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直至关停退出;对企业主要负责人不依法履职的,一律依法实施“一案双罚”。对重大事故隐患排查不认真、不细致,专项整治走过场、走形式的企业和地区,予以警示、约谈、曝光,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严肃追究责任。

(三)加强情况调度。要明确专人负责,每周报送本地区开展粉尘涉爆企业专项整治执法检查工作情况表(见附件4),每月27日前报送本地区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区局将按季度通报全区粉尘涉爆专项整治工作情况。

联系人:郭峰,联系电话:3268231


 

 

 

                                               六安市金安区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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