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202008-00009 信息分类: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内容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公告 发文日期: 2020-08-07
发布机构: 金安区生态环境分局 生成日期: 2020-08-07
来源单位: 金安区生态环境分局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称: 关于《金安区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及运行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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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金安区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及运行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发布时间:2020-08-07 14:28 信息来源:金安区生态环境分局 阅读次数: 我要纠错 打印 【字体:  
关于《金安区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及运行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金安区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及运行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相关规定,现将该项目环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众若对本项目建设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我局监督管理股。本次公示的起止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
项目建设地点:六安市金安区木厂镇、东桥镇、城北乡、淠东乡、马头镇、翁墩乡、张店镇、双河镇、施桥镇、先生店乡、椿树镇、中店乡、东河口镇、横塘岗乡、孙岗镇 15 个乡镇及孙岗返乡创业园、双河镇返乡创业园
项目建设单位:六安市金达建设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六安方青森太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1、项目概况:
六安市金达建设有限公司拟在金安区乡镇实施“金安区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及运行项目”,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金安区南部乡镇污水处理厂提升改造、孙岗返乡创业园新建污水处理厂、东河口镇原址重建污水处理厂工程,双河镇和施桥镇污水处理厂完善自控系统;金安区北部乡镇污水处理厂扩建污水管网工程,具体如下:
(1)先生店乡、椿树镇、中店乡、横塘岗乡、孙岗镇、双河镇九十铺6个乡镇现状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
(2)东河口镇污水厂原址新建,孙岗返乡创业园污水处理厂新建;
(3)双河镇、施桥镇2个乡镇污水处理厂完善自控系统污水管网;
(4)木厂镇、东桥镇、城北乡、淠东乡、马头镇、翁墩乡、张店镇等乡镇污水处理厂完善污水管网,配套提升泵站。
本项目设计建设污水主管网48.37公里、污水支管网137.52公里、污水检查井10737座、化粪池718座、一体化污水提升泵站17座。提标改造6座污水处理厂,2座污水处理厂新增控制系统,新建2座污水处理厂。
项目实施后,本项目包含的乡镇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标准执行《巢湖流域城镇污水处理厂和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 34/ 2710—2016)表2中“城镇污水处理厂Ⅰ”标准。
2、项目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
本项目属于城镇污水收集和集中整治项目,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属于其中鼓励类中第四十三条“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中第 15 款有“‘三废’综合利用与治理技术、装备和工程”,因此,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本项目已于2020年7月22日经六安市金安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金发改综合﹝2020﹞136号文备案,因此符合地方产业政策要求。因此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另外对照《安徽省工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7年本)》,本项目符合第一类“鼓励类”第十五条“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第15项“‘三废’综合利用及治理工程”,本项目属于安徽省鼓励发展的产业。
综上所述,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地方产业政策要求。
3、环境质量现状
项目所在地区域环境空气不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要求,主要表现为可吸入颗粒物(PM10)和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不达标;项目区地表水丰乐河水质能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水质标准;项目各厂界及周边环境保护目标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
4、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
(1)大气环境评价结论
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是污水处理厂的恶臭,厂区内厂区周边设置绿化带,种植恶臭气体吸附能力强的绿植,恶臭气体排放能够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限值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2)水环境评价结论
本项目属于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工程,本项目提标改造及新建的污水处理厂尾水最终均排入丰乐河。通过本项目的建设,尾水排放标准提高,有效的削减了COD和氨氮的排放量,对环境产生正效益。本项目运营期间废水主要污染物为COD、BOD5、SS、氨氮、总氮、总磷排放量分别为116.8t/a、29.2t/a、29.2t/a、5.84t/a、29.2t/a、0.879t/a。
(3)声环境评价结论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自生产设备运行噪声。生产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本项目污水处 理厂构筑物采用半地下设置,水泵等设备至于水下,风机采用消声减震措施,后期加强 设备维护保养等措施,厂界噪声能达到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 准》中2类标准要求,项目噪声对外环境影响很小。
(4)固体废弃物处理处置结论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栅拦污栅渣、沉砂池沉砂、污泥等一般工业固废,生活垃圾和危险废物,危险废物为在线监控设备产生的废液。
污泥经移动式污泥脱水机脱水后,通过运输车辆运至六安市城北污泥处理中心集中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栅拦污栅渣、沉砂池沉砂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在线监控设备产生的废液在危废库内暂存,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处理。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在落实本次环评提出的措施后,对项目区外环境基本无影响。
5、环境正效益
本项目针对现有工程采取了各项完善措施及提升改造措施,尾水排放较提标前排放标准限值低,本项目建成后废水主要污染物COD减排58.4t/a、BOD5减排23.725t/a、SS减排36.5t/a、NH3-N减排12.046t/a、总N减排14.601t/a、总P减排1.128t/a,各污染物排放等较建设前明显减少,对受纳水体巢湖水环境的污染减弱,环境效益显著,对流域水污染防治起积极促进作用。
6、总论
本项目建设属国家产业政策鼓励类,污水处理工艺可行,水污染物有效削减;采取了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后,项目建设和运行过程产生的污染物实现达标排放;同时该项目建设有利于改善金安区区域水环境,有利于改善区域的环境卫生,有利于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和改善居民的生活质量。因此,在严格落实本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基础上,本项目从环境影响角度上可行。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人:鲍凯 徐德胜
联系电话:0564-3926671
通讯地址:金安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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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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