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202403-00008 信息分类: 举报投诉处理
内容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发文日期: 2024-04-01
发布机构: 金安区生态环境分局 生成日期: 2024-04-01
来源单位: 金安区生态环境分局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称: 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我区未发生重特大、敏感、突发环境事件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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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我区未发生重特大、敏感、突发环境事件的情况

发布时间:2024-04-01 16:15 信息来源:金安区生态环境分局 阅读次数: 我要纠错 打印 【字体:  

2024年第一季度,我区未发生突发环境事件信息、生态破坏事件、重特大或敏感突发环境事件,无应对结果、调查结论、环境影响和损失的评估等信息,特此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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