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202111-00004 信息分类: 项目绩效评价
内容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发文日期: 2022-09-05
发布机构: 金安区生态环境分局 生成日期: 2022-09-05
来源单位: 金安区生态环境分局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称: 金安区生态环境分局2021年部门绩效自评情况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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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安区生态环境分局2021年部门绩效自评情况总结

发布时间:2022-09-05 15:26 信息来源:金安区生态环境分局 阅读次数: 我要纠错 打印 【字体:  

根据要求,现将我局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概况

(一)本部门基本情况。区生态环境分局是市生态环境局派出机构,主要工作职能是对全区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与生态环境,负责污染防治和环境保护督察,保障公民身体健康,促进经济和社会持续、协调、健康的发展。内设办公室、综合法制股、空气环境股(应对气候变化股)、水生态环境股、土壤与自然生态保护股、环境监测与排放管理股,下属单位为环境监察执法大队、三十铺环保分局、环境监察二、三、四、五中队、环境监测站。局行政编制8名,事业编制90名,离退休17,人事代理1人。年末固定资产净值1346.7万元,实有执法车辆8台,公务用车1辆,其中两辆执法车和一辆公务用车交于平台使用。

(二)本部门履职总体目标、工作任务。

1.部门预算收入

    2021年金安区生态环境分局部门预算收入1250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经费拨款1250万元,其中纳入预算管理的罚没收入100万元。

2.部门预算支出

2021年我局预算支出为125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22万元,项目支出328万元。

3.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1年我局部门预算三公经费总支出28.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8.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20万元。

(三)部门年度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1.部门实际收入

2021年度我局收入决算数1250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50万元。

2.部门实际支出

2021年度我局支出决算数1926.78万元。基本支出1262.7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 1066.98万元(工资福利支出),日常公用经费195.8万元,项目支出664万元。

3.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三公经费实际总支出27.8万元,其中公务车运行维护费20万元,因公出国境0万元,公务接待8.7 万元。

4.部门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对比分析

我局2021年整体实际预算支出1250万元,于上年同比增长了622.03万元。主要原因为工资福利支出根据当年政策有所调整,项目支出根据当年政府要求有所增加。

2021年度三公经费于上年同比总支出减少27%,主要原因是按中央,省,市“八,九,十”项规定要求,严格控制接待范围,接待标准,厉行节约,缩减开支。

(四)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开展情况。

1.预算编制方面

1)金安区生态环境分局严格按照区政府下达的当年计划和目标为中心,在降低成本,减少费用等方面专题开会做出了详细规划,同时考虑行政事业单位宏观政策,建立预算办法,结合本单位实际编制部门预算。

2)管理情况根据区财政局最终批复预算数,进行政府网站公开,严格把控各项经费开支范围,项目支出必须以预算批复额度为基准,保证项目资金按计划,按项目工程进度拨付,专项资金应实行项目管理,专款专用,不得虚列,不得截留,挤占,挪用,浪费,套取或转移专项资金,1万元以上非常规性支出必须党组会研究后审批。

3)所有办公采购严格按照政府采购平台,经按程序招投标,签订合同后按流程执行。

4)三公经费严格按照当年预算规定,严格预算,近年来,我局严格把控经费逐年递减。

(五) 部门预算及执行情况

     我局部门预算及执行情况较理想,制度执行总体较为有效,但仍需进一步强化。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实现情况

(一)履职完成情况一是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2019年,我区相继制定出台了《六安市金安区2019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金安区20193月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月活动方案》、《六安市金安区建设领域扬尘治理专项行动方案等五个专项行动方案》、《六安市金安区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工作任务分工表》等文件,明确大气污染防治的重点工作任务。我区今年211个大气污染防治重点整治项目已经全部完成,其中涉及乡镇10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淘汰16家,VOCS整治企业10家,工业物料堆场整治2家,建筑施工扬尘整治34家,餐饮油烟治理149家。在大气污染防治五个专项行动中,其中建设领域扬尘治理专项行动,完成34家重点施工单位扬尘整治任务;在混凝土搅拌站专项扬尘治理中,完成15家混凝土搅拌站(含砂浆站)整改工作;在餐饮油烟治理专项行动,全区现有餐饮服务单位1942户,符合安装条件的已全部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在散煤治理专项行动,全区共排查经营性煤灶(炉)551户,1523台煤炉,取缔城区散煤销售(加工)点5家;在主城区域露天烧烤和露天焚烧整治专项行动,取缔烧烤出店经营户14家;在“散乱污”企业整治专项行动,取缔关闭“散乱污企业”60家,整治规范类6.同时,区政府投入80万元购置一辆抑尘车,用于我区两个国控站点周边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二是着力打好“碧水保卫战”。在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中,全区17个乡镇中已建成污水处理厂12个、在建5个,实现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全覆盖”。2019年完成了16个乡镇集镇建成区污水主管网建设;在重点流域治理中,完成淠东干渠15公里河道清理和护坡工程建设,建成杭淠干渠支流高堰河截污闸,组织实施三源河东支岔上游清洁小流域治理工程;在重点区域治理中,原示范园区污水处理厂及一、二期配套管网全部建成使用,南山新区污水管网建成,所有污水排到城南污水处理厂处理,城北现代产业园老工业园区完成了雨污分流,污水全部接入东城污水处理厂处理,丰塘片区污水处理厂已开工建设;在饮用水源地整治中,打捞迁移各类船体17艘,清理河道废弃船只50多艘,水上塑料浮排13个,拆除保护区内废旧房屋6间、工棚4间。三是扎实推进“净土保卫战”。认真做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详细摸排全区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运营情况及全区农村黑臭水体现状及治理情况,并积极向上争取资金逐步安排治理。配合市对安徽长安设备涂装有限公司、六安市淠河化肥厂、六安市硫酸厂进行土壤污染初步调查,其中长安设备涂装有限公司土壤修复已进入招标阶段。同时,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管理,按照规定完成118家单位危险废物在线申报审核工作(其中工业企业39家,医院34家,机动车维修单位42家,危废经营单位3,实验室1家),并通过省厅及市局的审核;督促指导涉及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完善档案。推进医疗诊断用X射线装置建立完善辐射工作单位档案工作,排查27家核技术利用单位,2家零申报。四是环保督察整改稳步推进。2017年以来,中央和省交办我区52件重点信访件均整改到位并通过市级验收。2017年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我区13个共性问题已完成7个,正在推进6个,达到序时要求。2018年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我区4个共性问题已细化分解,正在按序时推进。2017年省环保督察反馈我区17个共性问题,除要求2020年完成的3个问题外(即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省级工业园区集中供热、废弃矿山和采石场修复),其它整改任务基本完成。突出生态问题整治“23+N”涉及我区6个问题、生态领域违法违规建设20个问题、“绿盾”2019行动3个问题,均全部整改完成。持续推进2017年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2019618日,我区印发了《金安区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细化清单的通知》,对正在整改的7个共性问题再次进行了细化,进一步明确了责任领导和责任单位,按月按季倒排工期,确保按期完成销号2019116-2019126日,在省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我市进行为期一个月的督察期间,我区共接到交办督办环境问题108个,按照整改工作要求,对108个环境问题制定了整改工作方案,明确了整改责任单位、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目前,已完成68个问题的整改,关停取缔11家,责令整改3家。五是持续加强环境监管力度。一是强化重点企业环境监管。全2家省控重点企业、7家市控重点企业、9家市控危废监管重点源和33家区控重点企业均建立了监管台账,按照监察规范纳入“双随机”执法检查,先后组织开展饮用水源保护区、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等13项专项环境执法活动,共出动执法人员5760余人次,检查企业(含污染源)1240余家次(其中,夜间执法检查43家次、出动执法人员150余人次双休日突击检查142家次、出动执法人员80余人次),下达监察通知168份,立案查处环境违法行为7个,行政拘留环境违法人员1人,严厉打击了环境违法行为,有效保持对各类环境违法行为惩处的高压态势。二是稳步推进“三个全覆盖”工作。我区列入“三个全覆盖”名单的24家企业率先在全市完成自动监测设备与国发平台联网和视频与市监控平台联网,实现了污染源排放的实时监测与管控。完成了辖区重点污染源企业自行监测、监督性监测与自动监测数据在市国控重点企业网站的联网公开,实现了重点污染源企业排放数据对社会的即时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三是强化信访投诉办理。不断加强环境信访投诉受理和办理工作,制定打好信访矛盾化解攻坚战方案,切实做到环境投诉及信访事项“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2019年受理环境信访252件,已查处办结250件,2件正在办理中,解决了一批影响群众切身利益的环境污染问题。四是强化建设项目管理。2019年,全区受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138个,其中报告书6个、报告表132个。项目审批实行限时办结制,在保证审批质量的前提下缩短办理期限,提高工作效率,环境响报告表审批时限由30日缩短为5个工作日,大大缩短了审批时间,提高了办事效率。六是扎实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一是扎实推进项目资金申报工作。今年以来,我区成功申报第七批大别山区水环境生态补偿资金项目7个,获得资金1940万元;争取2019年度省级环保专项资金项目1个,获得资金180万元;争取省级地表水生态补偿项目2个,获得资金375万元;争取中央水污染专项资金1个,获得资金542万元;获得中央农村专项资金484万元,用于2019年度14个村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申报2019年度中央环保投资项目储备库8个,项目总投资1.7亿,目前,全市仅有我区2个项目进入中央环保投资项目库。二是积极开展生态创建工作。严守生态保护红线,认真组织学习《安徽省生态保护红线》,坚持以一条红线管控生态空间。积极参与“三线一单”(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三条红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编制工作。三是完成生态脱贫工程任务,2016-2019年完成了55个村的农村环境整治任务。截至目前,成功申报国家级生态镇1个,省级生态镇8个、生态村17个,市级生态村73个。七是强化秸秆禁烧工作。建成“蓝天卫士”视频监控系统,利用“互联网+技术”手段,建成全市县区中唯一一个专网专用秸秆焚烧“蓝天卫士”视频监控中,全区共安装162个高清摄像头(含8个热成像摄像头),在区生态环境分局设置一个全区总监控中心,17个乡镇设置17个二级监控平台,可实现“全覆盖、全天候、全时段、零死角”视频监控。该监控系统于20188月全正式运行以来,火点能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组织扑灭。通过“蓝天卫士”系统对全区全覆盖监控一次仅需1个半小时,彻底改变靠人力死看硬守做法,也节约了大量的行政成本,建设和运维经验被列入2019年市政府《要情参考》第一期。同时,将秸秆禁烧工作纳入区政府年度环境保护目标考核,严格兑现奖惩。今年以来,区督察考核室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对各地禁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两次效能暗访,及时通报暗访结果。同时,对被省通报的火点除扣除扣罚奖补资金外,对有关责任人员在全区范围内进行了通报,确保奖惩措施落实到位。八是提升污染防治水平。一是扎实开展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完成41家工业源、8家农业源、3家污水处理厂的统计审核,初审并上报总量申请企业21家,开展污水处理、再生利用、畜禽养殖、木质家具制造等6个行业共26家企业的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二是扎实开展污染减排工作。上报减排项目9家(窑厂6家、畜禽养殖场2家、污水处理厂1家),上报削减COD351.78吨、氨氮61.88二氧化硫162.07吨、氮氧化物31.52吨;三是扎实开展污染源普查工作,完成全区1859家入户调查及统计录入工作,其中工业源1219家、农业源242家、生活源303家、集中式39家、移动源35家、入河排污口21家。四是加大项目建设力度。2014-2018年以来,我区共获得7652万元生态补偿资金,共涉及35个项目,其中2014-201727个项目,除一个养殖场主体工程已经完工,因非洲猪瘟疫情影响未验收外,其余26个项目均已通过验收。20187个项目全部按照序时进度实施中。九是切实提高环境监管业务能力。新环保法实施以来,我区加大了环境监察和环境监测标准化建设,深入推进环境执法队伍和能力标准化建设。一是开展环境执法大练兵,组织形式多样的学习培训和集体学习,特别是有针对性地加强与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环保“四个配套办法”“水十条”“气十条”、监察方法、证据提取、笔录制作、文书制作等规范化程序要点的学习和交流,进一步提高全区环境监察队伍业务素质和能力。今年,区政府投入25万元,用于环境执法设备的更新和维护。二是加大环境监测支撑保障作用,组织每月一次丰乐河金安区出境断面龙嘴采样监测,每季度区内陈家河、思古潭河、张母桥河、山源河等断面采样监测和两个国控降尘监测点采样工作。2019年共完成委托性监测报告91份、地表水监测报告22份、降尘监测采样12次,为环境监管提供技术支撑。三是做好环保宣教工作。2019530日,在清水河学校开展了环保进校园安徽省环保宣传周活动。今年以来,我区先后在市生态环境局门户网站发布工作动态信息102篇、《皖西日报》发布8篇、电视宣传2条,省生态环境厅《绿色视野》刊发2篇,生态环境部《中国环境报》刊发3篇。此外,编发了16期《金安环保》刊物,进一步宣传了我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动态及取得的实效,也为推动工作营造了良好氛围。同时,不断强化依法行政和政务公开工作,建立权力运行清单,推进环保审批事项网上办理,建立环保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定期督查机制,深入推进环保领域“微腐败”专项治理,积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落实精准扶贫责任,为推动环境保护法的贯彻落实、树立环保队伍良好形象奠定坚实基础。

(二)履职效果情况大气环境质量方面,我区两处大气国控监测站点分别为市监测大楼和朝阳厂站点,2019,环境空气中(实况)细颗粒物平均浓度为42.5微克/立方米,较去年下降2.3%,低于44微克/立方米的考核性指标,可吸入颗粒物平均浓度为76.5微克/立方米,较去年下降0.6%,二氧化硫和二氧化氮年平均浓度分别为6微克/立方米和29.5微克/立方米,较去年分别下降7.7%4.8%;优良天数比率平均为75.3%,较去年下降3.8个百分点,重污染天数比率平均为0.6%。空气质量较往年改善明显;水环境质量方面,2019年,我区7条河流总体水体为优良,其中淠河总干渠年均水质为优;淠河、淠东干渠、丰乐河、思古潭河、陈家河、张母桥河年均水质为良好。纳入监测的7个监测断面,淠河总干渠罗管闸水质为类,其余水质均为类。完成乡镇饮用水保护区划分调整,依法定程序由原来16个调整为10个,边界均设立明确的地理界标和明显的警示标志。同时,采取委托第三方监测的形式,对乡镇饮用水水源进行了取样监测,监测结果达标率为100%;土壤环境质量方面,根据省、市土壤污染调查工作的统一安排部署,我区编制完成了《金安区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和《金安区土壤污染防治与修复规划》。2021年主要配合市对安徽长安设备涂装有限公司、六安市淠河化肥厂、六安市硫酸厂开展土壤污染初步调查。

(三)社会满意度及可持续影响:我局2021年部门支出与年初预算基本一致,达到预期绩效目标。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中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因环境监管和监督性监测任务重且多为应急性和突发性,无法精准预算,需要适时增加或调整,从而导致部门经费支出较为困难。

(二)改进的方向和具体措施。一是加强政策学习,组织单位人员认真学习《预算法》等相关法规、制度,提高单位领导对全面预算管理的重视程度,增强财务人员的预算意识,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没有预算不得支出的支出理念。二是细化预算指标,提高预算科学性。预算编制前根据年度内单位可预见的工作任务,确定单位年度预算目标,细化预算指标,科学合理编制部门预算,推进预算编制科学化、准确化。年度预算编制后,根据实际情况,定期做好预算执行分析,掌握预算执行进度,及时找出预算实际执行情况与预算目标之间存在的差距,纠正偏差,为下一次科学、准确地编制部门预算积累经验。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情况

通过对2021年度本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我们充分认识等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重要意义: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是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需要;部门预算应当遵循统筹兼顾、勤俭节约、量力而行、讲求绩效和收支平衡的原则。结合本部门年度的发展计划、职责和任务科学合理地编制部门预算;在抓好财政支出工作的同时,要更加注重产出及效率,力求优化资源配置、控制成本、提供公共产品质量和公共服务水平的目的。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强化绩效管理考核,将绩效考核目标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加强重点工作督查,对重点工作加强日常监管,开展专项督查及建立健全绩效问责机制,充分体现财政资金使用主体责任,形成良好的权责机制,确保各项绩效考核指标保质保量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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