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金安区生态环境分局关于印发《金安区生态环境分局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金环〔2024〕30号
局属各单位,各股室:
现将《金安区生态环境分局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根据方案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六安市金安区生态环境分局
2024年7月10日
金安区生态环境分局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根据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安市金安区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金政办秘〔2024〕21号)的要求,为全面加强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2024年开展集中整治,坚持问题导向,加强电动自行车废铅蓄电池收集处置专项检查,提升监管人员业务能力水平,切实消除重点环节电动自行车安全突出风险隐患,构建社会共治良好氛围,重点打击非法拆解、处置废铅蓄电池等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全区生态环境监管领域电动自行车安全水平取得明显提升;2025年巩固提升整治成效,降低存量风险,严控增量风险,推进落实电动自行车安全监管,建立完善长效安全机制。
二、重点任务
(一)成立工作专班。局成立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专班,局分管固废、执法的分管领导为组长,各股室负责人、各执法单位为成员的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专班,负责统筹协调相关工作。
(二)强化监管执法。做好电动自行车废铅酸电池收集、利用过程中的环境污染防治和环境监管工作,防止废旧电动自行车蓄电池被无序利用。结合“双随机、一公开”和危险废物规范化评估要求,开展废铅酸蓄电池收集企业监督检查工作,对非法拆解、处置废铅蓄电池等环境违法犯罪行为进行重点打击;切实提高废铅蓄电池规范化收集转运处置率,推动建立规范有序的废铅蓄电池收集处置体系,有效保障辖区生态环境安全。(责任单位:执法大队、园区工作站;责任时限:2024年7月-2025年12月)
(三)加强宣传引导。督促企业组织专题培训,加强对新固废法等相关法律知识的学习,提高法律意识,做到知法、懂法、守法。督促各收集网点要做到应收尽收,防止外流。要按照危险废物管理要求如实填写台账、做好“三防”措施、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电子联单制度,加强对转移的全过程跟踪和监督,确保规范收集、储存和转移;同时还要按照相关要求,定期向环保部门报告废铅蓄电池的收集、贮存和转运情况。 (责任单位:政策法规股、大队、工作站、各中队)
(四)推进行业发展。积极落实《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条件》,大力支持引进锂离子电池处置项目,做好项目建设环评审批服务,推动建立锂离子电池回收规范化建设。配合自然资源等部门做好新建项目和新增停车场所用地的环评准入。(责任单位:环境监测与排放管理股;责任时限:长期坚持)
三、工作要求
大队、工作站、各中队、有关股室等要加强宣传引导,切实履行行业监管责任。大队、各中队、有关股室自2024年7月起每月14日前上报《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统计表》(见附件1)和整治行动进展情况,重要问题及时报告。
附件1:
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统计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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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
具体项目 |
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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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 管 执 法 情 况 |
开展监督检查(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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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处置废铅蓄电池单位(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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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谈单位(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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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令改正(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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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查办违法案件(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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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没金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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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案例曝光(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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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案件查办(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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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送司法机关(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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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公网安备 3415010200002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