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省级体育产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全省体育产业健康发展,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绩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安徽省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体育产业发展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安徽省省级体育产业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是指由省级财政预算安排,专项用于支持安徽省体育产业发展,提高我省体育产业发展水平和实力的资金。
第三条 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坚持“突出重点,注重绩效,公开择优、规范管理”的原则。
第二章 扶持范围、对象和方式
第四条 专项资金的支持范围
(一)品牌体育产品生产制造:在安徽省内工商行政部门登记注册,从事体育产品生产制造的企业。
(二)自创体育品牌赛事活动:由省内单位创办,在本省范围内举办,具有较高知名度的省级以上体育赛事活动。其中:国际品牌体育赛事参赛人数应在800人次以上,境外参加人数30%以上;全国品牌体育赛事参赛人数应在500人次以上,省外参加人数30%以上;全省品牌体育赛事参赛人数应在300人次以上。
(三)体育场馆运营服务:企业、个人自建体育场馆进行运营管理,向社会提供体育比赛、体育健身、体育培训等体育服务。体育场馆室内场地面积应达到2000平方米以上,室外场地面积应达到10000平方米以上。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必须取得行政许可。
第五条 专项资金补助对象(以下简称项目单位)
(一)体育产品生产制造企业。
(二)品牌体育赛事举办地的市、县(区)人民政府。
(三)体育场馆运营服务经营企业。
第六条 专项资金采取后补助方式。专项资金由符合条件的项目单位申报,品牌体育赛事由赛事所在地体育部门会同财政部门申报。经省、市、县体育和财政部门审核,对上一年符合条件的项目给予贷款贴息和奖补。
(一)贷款贴息。对经济和社会效益显著的产品制造和场馆运营管理企业给予贷款贴息。根据项目水平和贷款规模,每个企业(项目)按实际贷款额给予不低于30万元、不超过100万元的贷款贴息的贷款贴息。
(二)定额奖补。对自创品牌体育赛事活动给予定额奖补。国际品牌体育赛事活动一次性补助100万元,全国品牌体育赛事活动一次性补助80万元,全省品牌体育赛事一次性补助50万元。
第三章 专项资金申报、审批和拨付程序
第七条 支持项目采取公开方式向社会征集,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符合条件的项目单位按照项目申报要求于每年元月15日前向所在地市、县(区)体育和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品牌体育赛事由赛事所在地体育部门会同财政部门于每年元月15日前向上级体育和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各县(区)体育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提出初步审核意见,于每年元月底前联合报市体育局、财政局,市体育局会同财政局审核汇总后,于每年2月底前联合上报省体育局、省财政厅。
省体育局会同省财政厅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结合资金情况提出资金支持方案,并将支持的项目单位、具体项目和支持资金额度在省体育局门户网站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专项资金(含政府其它资金)对同一个项目单位或项目原则上三年(含)内不重复支持,并纳入财政涉企系统进行审核。
第八条 专项资金申报条件
体育产品生产制造企业和体育场馆运营服务经营企业系在安徽省境内依法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体育企业单位,具有完善的经营管理机制和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规范,无违法违规经营记录等。
(二)知识产权无争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相关设计或实施方案已经有关部门论证或批准。
(三)项目符合我省体育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具有市场发展潜力,运营和业绩良好,能提升我省体育产业发展水平,产生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第九条 申报专项资金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申请补助资金的项目书面报告。
(二)项目单位/品牌体育赛事主办单位(项目)上年度运营情况、相关业绩和纳税情况。
(三)项目单位/品牌体育赛事主办单位上年度银行贷款证明材料。
(四)其他需要提供的资料,其中: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的行政许可材料。
第十条 专项资金审批和拨付程序
专项资金支持方案经公示无异议的,省财政厅下达项目补助指标。专项资金拨付严格按照省财政厅预算管理有关规定执行。支持项目单位的资金,由省财政厅按照预算级次下达,各地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 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监管
第十一条 专项资金按本办法规定用途,专款专用。
(一)支持企业贷款贴息资金,由企业归还贷款本息。
(二)支持品牌体育赛事的资金,由政府用于修建比赛设施和全民体育健身场地。
第十二条 专项资金需要实行政府采购的,按照政府采购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各地和项目单位使用专项资金时,必须严格执行现行的财经法律、法规和制度,并接受上级或同级财政、体育、审计等部门的指导、检查和监督。
第十四条 专项资金下达后,各地和项目单位要严格按照批准的项目和资金使用用途执行,独立核算,不得截留或挪用,确保专款专用。
第十五条 省级项目单位应及时向省体育局、省财政厅报送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和绩效评价报告。各地和项目单位要及时向当地体育、财政部门报送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和绩效评价报告,由市财政、体育部门联合上报省财政厅、省体育局。
第十六条 各级体育部门要加强项目的实施管理,强化资金跟踪问效,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强资金监管。省财政厅将会同省体育局,对各地和项目单位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或委托具备资质的第三方中介机构开展检查和绩效评价,检查和绩效评价结果作为年度专项资金安排的重要依据。
第十七条 对违反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规定,虚报、冒领、截留、挪用、骗取专项资金的单位和个人,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除全额追缴扶持资金外,还将追究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进行处理。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办法由省财政厅、省体育局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2012年2月10日印发的《安徽省省级体育产业专项扶持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12〕174号)同时废止。
附件1
安徽省省级体育产业专项资金
申报表
(体育产品制造和生产)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报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填表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安徽省体育局 安徽省财政厅制
承 诺 书
本人承诺对填写的各项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如获准立项,我将遵守《安徽省省级体育产业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做好项目的运作和发展,并按规定用途使用资金,充分发挥资金效用,安徽省体育产业专项资金主管部门有权使用本表所有数据和资料。
法定代表人(签字):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填 表 说 明
一、填写前请认真阅读《安徽省省级体育产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16〕839号)、《关于申报安徽省体育产业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等文件材料,如实填写,不得漏填错填,自行承担由于弄虚作假或填写不当所引起的一切后果与责任。
二、申报单位需提供如下材料:
1、自行制作的申报材料目录;
2、安徽省省级体育产业专项资金申报表;
3、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4、如果该项目需要有关部门批准,须提供批准文件或立项报告复印件;
5、项目单位上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会计报表复印件(成立不满1年的单位需提供验资报告复印件,成立不满2年的单位需提供验资报告和某整年度会计报表复印件);
6、项目资金筹措到位承诺书;
7、项目单位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缴税证明等复印件;
8、银行贷款金额及贷款起止时间,其他相关材料;
三、各单位项目申报表格,纸质材料一式两份,申报材料装订成一册(散页为无效),申报材料电子版同时报送(通过安徽体育产业扶持资金申报群196629640申报)。
四、本表须经申请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审核,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方可上报。
五、三年内获得过扶持资金的,获扶持企业未报送绩效考核材料的,不得申报下年扶持资金。
体育产品制造和生产项目申报表
项目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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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单位注册地址 项目单位成立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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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单位注册资本(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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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单位 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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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单位组织形式(单选) |
□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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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及帐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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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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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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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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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单位基本情况(单位简介、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品牌与商标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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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单位财务状况(年产值、利润、纳税及吸纳就业人数等内容,其中上年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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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单位主要业绩和企业荣誉(市级以上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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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项目 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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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方式 |
A.贷款贴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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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总投资(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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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实施起止年限 |
年 月 至 年 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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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投资(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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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资金来源 |
申请资金 |
自有资金 |
银行贷款 |
其他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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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贷款情况 |
贷款金额 |
利息总额 |
每年利息额 |
贷款起止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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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可行性分析(包括项目的市场前景、成长性、项目进度和计划安排、经济和社会效益分析、风险分析与控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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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创新性(包括创意情况、高新技术的应用、自主品牌的打造、突破产业原有发展模式创新发展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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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示范性(能体现项目实施对推动地方产业发展的相关材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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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条件(当地政策保障情况、经营管理团队或科技等专业人才保障情况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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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是否已得到政府其他资助(金额和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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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区)体育部门和财政部门意见
公 章 (体育部门) 公 章 (财政部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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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体育部门和财政部门初审意见
公 章 (体育部门) 公 章 (财政部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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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体育产业专项资金
申报表
(自创体育品牌赛事活动)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报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填表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安徽省体育局 安徽省财政厅制
承 诺 书
本人承诺对填写的各项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如获准立项,将遵守《安徽省省级体育产业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做好项目的运作和发展,并按规定用途使用资金,充分发挥资金效用,安徽省体育产业专项资金主管部门有权使用本表所有数据和资料。
法定代表人(签字):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填 表 说 明
一、填写前请认真阅读《安徽省省级体育产业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16]839号)、《关于申报安徽省体育产业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等文件材料,如实填写,不得漏填错填,自行承担由于弄虚作假或填写不当所引起的一切后果与责任。
二、申报单位需提供如下材料:
1、自行制作的申报材料目录;
2、安徽省体育产业专项资金申报表;
3、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4、如果该项目需要有关部门批准,须提供批准文件或立项报告复印件;
5、项目单位上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会计报表复印件(成立不满1年的单位需提供验资报告复印件,成立不满2年的单位需提供验资报告和某整年度会计报表复印件);
6、项目资金筹措到位承诺书;
7、项目单位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复印件;
8、其他相关材料;
三、各单位申报表格,纸质材料一式两份,申报材料按顺装订成一册,申报材料电子版同时报送(通过安徽体育产业扶持资金申报群196629640申报)。
四、本表须经申请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审核,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方可上报。
五、三年内获得扶持的,获扶持企业未报送绩效考核材料的,不得申报下年专项资金。
自创体育品牌赛事活动项目申报表
赛事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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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事主(承)办 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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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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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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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单位组织形式(单选) |
□ 行政机关 □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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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及帐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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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注册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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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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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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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事承办单位基本情况(品牌赛事需提供申请项目赛事简介、赛事活动秩序册、活动实际支出、参赛人数、观众人数,拉动消费等数据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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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单位财务状况(年产值、利润、纳税及吸纳就业人数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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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单位主要业绩和企业荣誉(承办单位获得市级以上荣誉及曾经承办的赛事情况,含赛事的规模、参赛人数、观众人数,拉动消费等内容)
县(市、区)体育部门和财政部门意见
公 章 (体育部门) 公 章 (财政部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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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体育部门和财政部门初审意见
公 章 (体育部门) 公 章 (财政部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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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体育产业专项资金
申报表
(体育场馆运营服务)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报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填表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安徽省体育局 安徽省财政厅制
承 诺 书
本人承诺对填写的各项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如获准立项,我将遵守《安徽省省级体育产业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做好项目的运作和发展,并按规定用途使用资金,充分发挥资金效用,安徽省体育产业专项资金主管部门有权使用本表所有数据和资料。
法定代表人(签字):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填 表 说 明
一、填写前请认真阅读《安徽省省级体育产业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16]839号)、《关于申报安徽省体育产业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等文件材料,如实填写,不得漏填错填,自行承担由于弄虚作假或填写不当所引起的一切后果与责任。
二、申报单位需提供如下材料:
1、自行制作的申报材料目录;
2、安徽省体育产业专项资金申报表;
3、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4、如果该项目需要有关部门批准,须提供批准文件或立项报告复印件;
5、项目单位上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会计报表复印件(成立不满1年的单位需提供验资报告复印件,成立不满2年的单位需提供验资报告和某整年度会计报表复印件);
6、项目资金筹措到位承诺书;
7、项目单位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缴税证明等复印件;
8、银行贷款金额及贷款起止时间,其他相关材料;
三、各单位申报项目表格,纸质材料一式两份,申报材料按顺装订成一册,申报材料电子版同时报送(通过安徽体育产业扶持资金申报群196629640申报)。
四、本表须经申请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审核,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方可上报。
五、三年内获得扶持的,获扶持企业未报送绩效考核材料的,不得申报下年度扶持资金。
体育场馆运营服务申报表
场馆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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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馆运营内容、室内场地面积、室外场地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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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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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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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单位组织形式(单选) |
□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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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及帐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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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注册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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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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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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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情况(场馆年接待健身人数、开展赛事活动次数、场馆场地面积,管理运营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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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状况(上一年度经营收入、利润、纳税和吸纳就业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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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业绩和荣誉(市级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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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是否已得到政府其他资助(金额和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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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体育场馆 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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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方式 |
A.贷款贴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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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总投资(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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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实施起止年限 |
年 月 至 年 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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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投资(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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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资金来源 |
申请资助 |
自有资金 |
银行贷款 |
其他 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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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贷款情况 |
贷款金额 |
利息总额 |
每年利息 |
贷款起止 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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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可行性分析(包括项目的市场前景、成长性、项目进度和计划安排、经济和社会效益分析、风险分析与控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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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创新性(包括创意情况、高新技术的应用、自主品牌的打造、突破产业原有发展模式创新发展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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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示范性(能体现项目实施对推动地方产业发展的相关材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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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条件(当地政策保障情况、经营管理团队或科技等专业人才保障情况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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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区)体育部门和财政部门意见
公 章 (体育部门) 公 章 (财政部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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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体育部门和财政部门初审意见
公 章 (体育部门) 公 章 (财政部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