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486,189,69001340100000/201911-00004 信息分类: 公开制度
内容分类: 综合政务,其他 发文日期: 2024-01-04
发布机构: 金安区体育局 生成日期: 2024-01-04
来源单位: 区体育局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称: 六安市金安区体育局信息公开舆情风险评估制度
号: 词: 政府信息公开舆情风险评估制度

六安市金安区体育局信息公开舆情风险评估制度

发布时间:2024-01-04 09:37 信息来源:区体育局 阅读次数: 我要纠错 打印 【字体:  
第一条 为了建立公正透明的行政管理体制,保障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的知情权,及时全面地反映我区体育系统政务服务工作动态,推进政务公开,服务群众,展示我局政务服务形象,据国家《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实际,特制定我区体育系统舆情风险评估制度。

第二条 依照政务信息公开制度和区政务信息公开目录规定,我局在门户网站或其他互联网对外发布的信息均应为非密级信息,涉密信息不得向互联网发布。

第三条 由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指定专人担当风险评估员,负责评估报送的各类稿件。

第四条 信息风险评估内容包括:

(一) 有无涉密信息;

(二) 有无敏感信息;

(三) 发布时机是否适宜;

(四) 内容是否完整、准确;

(五) 采编信息的合法性及出处是否注明;

(六) 安全保密部门规定的其他不宜上网的信息。

第五条 风险评估时限为2个工作日(公告信息及时评估),经评估后可以发布的稿件,交由发布员发布。

第六条 指派专人担当发布员,及时将评估后的稿件发布到相应栏目,发布时限为2个工作日内,公告信息及时发布。

第七条 发布员须据实发布信息,不得私自更改评估后的稿件内容,不得私自发布未经评估的信息。

第八条 需要托管单位协助发布的信息,由发布员负责与托管单位联系,信息传递方式必须安全,托管单位必须据实发布,不得私自更改稿件内容,不得私自发布非我局委托发布的信息。

第九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文件下载
政策咨询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

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