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安区残联残疾儿童康复训练政策与标准
(一)目标任务
为300名符合条件的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提供康复训练救助;为残疾儿童提供假肢矫形器适配或其他辅具救助。
(二)补助标准
1.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康复训练项目分为全时段康复训练和预约单训,其中:全日制康复训练标准为每人每年16000元,非全日制康复训练标准为每人每年15000元,补助标准中含家长生活补贴2000元。
2.视力残疾儿童康复训练补助,按照《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贯彻安徽省人民政府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实施意见的通知》(六政秘〔2018〕410号)执行。
3.残疾儿童假肢矫形器和辅助器具适配补助,承担《六安市残疾人基本辅助器具补贴实施办法(试行》试点,根据相关实施办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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