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负责人解读】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政策解读——助力残疾人就业,企业社会责任不可少
解读单位:金安区区残联
解 读 人:金安区残联党组书记、理事长 凡正立
咨询电话:0564-3261811
为保障残疾人平等就业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我国实施了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政策。该政策要求用人单位按照一定比例招聘残疾人,未达标单位需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下面我将从政策依据、适用范围、安置比例、认定标准、优惠政策及办理流程等方面进行详细解读,帮助企业和残疾人群体更好地理解政策内容。
一、政策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2008年修订)
明确规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当按照不低于1.5%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
2. 《残疾人就业条例》(国务院令第488号)
进一步细化用人单位责任,明确未达标单位需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简称“残保金”)。
3. 地方性法规
各地区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比例或出台细则
二、适用范围
适用单位: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
三、安置比例及认定标准
1. 安置比例
1.5%(如100人企业需安置1.5名残疾人,通常按“四舍五入”计算,即2人)。
2. 残疾人职工认定条件
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1-4级)或《残疾军人证》(1-8级);
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
实际支付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2060元/月),并缴纳社会保险。
四、优惠政策
为鼓励企业积极安置残疾人,国家出台多项激励措施:
1. 税收减免
残疾人工资可100%加计扣除(企业所得税优惠);
安置残疾人达到一定比例,可减免增值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具体以地方政策为准)。
2. 残保金减免
分档减免:小微企业可享受残保金减缴或缓缴政策;
超比例奖励:部分地区对超比例安置企业给予补贴或表彰。
3. 其他支持
残联、人社部门提供残疾人岗位适配培训;
无障碍设施改造补贴(如企业为残疾人职工改造工作环境)。
五、未履行义务的后果
若用人单位未达标且未缴纳残保金:
1. 限期整改,补缴残保金;
2. 滞纳金:逾期按日加收5‰滞纳金;
3. 失信惩戒:纳入信用记录,影响企业评优、招投标等。
六、企业如何办理?
在皖事通搜索“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事项,选择对应行政区域在线办理。提交残疾人职工信息(需提供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等)。
七、常见问题解答
Q1:兼职或劳务派遣的残疾人是否计入安置比例?
一般不计入,需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保。
Q2:企业远程雇佣残疾人能否享受政策?
可以,但需符合劳动合同和社保缴纳要求。
Q3:残保金可以申请减免吗?
因自然灾害、经营困难等情况可申请减免(需提供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