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遴选金安区供销社2023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承接服务组织的通知
各乡镇,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
根据《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安徽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印发安徽省2023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皖农经函〔2023〕474号)的通知精神,为更好推动我社2023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全区公开遴选2023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承接服务组织,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时间
2023年6月15日至2023年7月10日。
二、遴选对象与服务内容
1.遴选对象。在金安区域范围内有一定规模、可提供有效稳定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的基层供销社和社属企业。
2.服务内容。金安区供销社2023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支持环节为:水稻生产“耕、种、防、收”4个环节全程服务和产后烘干服务作业。
三、遴选条件
1.申请社会化服务项目的组织须名列安徽省农业社会化服务管理平台名录库,能够接受行业管理部门的监管,有一定的社会化服务经验,原则上从事社会化服务达两年以上。
2.拥有与其服务内容相匹配的专业农业机械和设备以及其他能力。具体条件为:①建有育秧中心(基地)或农事服务中心,自有高速插秧机3台以上,服务能力2000亩以上;②拥有烘干中心,水稻烘干服务能力2000吨以上;③基层供销合作社和供销合作社持股比例1/3以上的社属企业或供销合作社控股的上市公司的控股企业。④项目申报以机插秧服务作业为主,不支持烘干单环节服务作业。
3.服务组织近2年来无不良服务记录,在农民群众中享有良好的信誉,其所提供的服务在质量和价格方面受到服务对象的认可和好评。
四、遴选流程
(一)申报。本次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符合报名条件的服务主体按要求提供以下申报材料:
1.金安区供销社2023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申请表。
2.营业执照及对公账号复印件。
(二)评审。由区供销社党组对拟申报组织进行综合评审,择优选择2023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承接服务组织。
(三)确定。评审结果在网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确定服务组织开展2023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组织名单。
请具备以上遴选条件、有意向承接项目的服务组织按要求整理申报材料,将申报材料于7月10日前报送区供销社(地址:金安区人民政府第三办公区9楼,联系人:张燕燕,电话:0564-3315739),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金安区供销社2023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申请表
六安市金安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3年6月15日
附件:
金安区供销社2023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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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组织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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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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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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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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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组织承诺 |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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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供销社 审核意见 |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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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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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公网安备 34150102000026号